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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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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世看不见,也听不到。但是一边的和尚却能看见。

和尚看见那只不归人间不属地府的阴煞,伸出利爪,对著自己一身白骨上唯一的一片人肉肌肤──胸口,狠狠刺下。血溅开来,熏红了双眼。鲜红的一整颗心脏被生生剜出,双手捧到沈世嘴边,喂他饮下那心头之血。

结局(上)

沈寄流的骨灰最终与沈自明融在了一起,被和尚带出镇子,寻了处风水好的地方埋了。沈中书被吞了怨魂,肉身却未坏死,昏迷三天後醒来,前尘往事尽忘,黄粱一梦,再世为人。

近来山中晴好,清风朗朗,正是出游好时节。

沈世辞退了宅中所有家丁,给每人分了一笔安家费,顺手将铺子转让了出去。长华则负责收拾行李行当,要去旅行了,难免有许多东西要带。父亲喜欢的笔墨纸砚,古董玉瓶,陈年花雕酒,烟色玉枕,各种古玩。收拾到最後,东西太多无法带出,只得去了趟镇外,叫了辆车过来托运了出去。沈世倒是觉得不用这麽麻烦,说带不了就不带了,反正都是些身外物。

长华道:“父亲喜欢,便带著,也不麻烦,东西直接被送到我们外面的家,我们轻松的很。”

说起这外面的家,还是长华进镇之前在外面置办好的,他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带父亲出去,如今终於做到,心里极欢喜,这几日连脚步都轻松了许多,时不时还会哼一些小曲儿,让人终於从他身上瞧出一些年轻人的活泼来。沈世觉得他高兴了,自己也就高兴了,所以不再说什麽,一切都听他安排。

和尚的伤痊愈的差不多了,也到了该告辞的时候。

他走的时候,终於打开了那个随身携带的包袱,包里是一件红色袈裟。他将袈裟披在身上,平静地说:“如今小僧终於可以放下,可以无牵无挂穿上这件袈裟了。”

长华问他:“既然看开了,为什麽不打算还俗?”

和尚笑道:“施主不知道,每个人都有命中注定的归宿。施主觉得这红尘好,小僧却觉得这禅堂好。”他将沈自明与沈寄流的骨灰放进包里,念了声阿弥陀佛,对沈世说,“还望沈施主看开些,一切自有命数,切莫再有执念,只有放下,才能超脱。”

沈世颔首:“您放心。”

和尚说:“有朝一日需要小僧帮忙,便来洛阳珈蓝寺寻我。”

沈世道:“多谢。”

和尚对二人点点头,道一句珍重,离去。

家中仆人散尽,该收拾的也都收拾的差不多了,跟镇上的人道了别,准备启程。临去前,又去了一趟郊外的坟岗,替容娘上了香後,来到一座新坟前。

这坟前只立著简单的一块墓碑,无名无姓,石雕的碑铭上,刻著简简单单的四个字:银环之墓。

沈世给他烧了许多纸。就算坟中这人曾经给自己,给沈家带来无数罪孽,他想,毕竟还是沈家造的孽,应当有个完结。墓前长华对他道出真相,当日祭祀後,他入了祠堂的穴,寻到了被阵法缚住千年的银环。彼时银环已没有人形,形状凄厉狰狞,被缚在鬼阵中不得超生,鬼阵布有刀山火海油烹之刑,他便千年如一日,束在那阵法中,日夜备受煎熬。长华将他自鬼阵中吊出来,掐出他的咽喉。银环起先是反抗的,但是长华却对他说:“当年之事,并非沈云飞害你。”

银环厉笑:“不是他又是谁害我?他将我骗回沈家,让人活埋了我。因我是个戏子,我耽误了他大好的仕途,我败坏了他沈家的门风!”

沈长华说:“当年骗你回去的人并非沈云飞。而是沈家找来的易容师。沈云飞早在你被害死之前,就已经死了。”

当年沈云飞带著戏子银环私奔,被沈家人找到强绑了回去,连夜审罚,逼他认错。沈云飞性子倔,不肯回头,沈老太爷怒气攻心,亲手行杖刑,活生生将沈云飞打死在沈家祠堂中。事後怕事情败露,又觉得沈云飞的死归根究底都怪银环这个婊子。所以沈家人找来易容师骗了银环出来,将他活埋在沈家宅院。银环并不知真相,以为是沈云飞变了心,怪自己耽误他仕途将自己害死,因此生出怨魂,有了沈家千年不散的诅咒。

银环却不晓得真相竟是如此,他定在原地,失魂落魄喃喃:“你休得骗人,你……你又怎知当年不是他……”

长华道:“我若想知道,又有何难?你莫忘了我是什麽东西。”

银环落泪:“你骗人,云郎,云郎……你说云郎是被打死的……”

沈长华道:“你虽可怜,但害了我父亲,我自不会让你好过。”他顿了顿,又道,“就当为我父亲积一些阴福,我现今吞你二缕怨魂,六丝恨魄,留你一缕生魂回地府。”

银环也没反抗,凄然一笑:“千年的怨恨,到头来却是一场水月空花。”

他的魂魄被长华吞掉,最後束鬼阵散去,黑暗的空间,徐徐升起一豆幽绿色的萤火。

长华长袖一挥:“黄泉路上脚步慢些。有人等了你千年。”

这便是所有的真相。

沈世听完後,非常平静,淡淡道:“都结束了,我们走吧。”

“好。我们回家。”

终於到了离去的时刻。他们挑了一个好天气,一大早就静悄悄离开了,没有惊动镇上的任何人。出了镇子,来到渡河边,过了这条渡河,就是通往外面世界的路了。天外一钩残月带三星,沈世忽然有些紧张,活了大半辈子,从没有离开过镇子,现在要出去,要看一个从没有看过的崭新的世界,他心中难免会有些惧意。

长华察觉出来,揽住他的肩安慰道:“不要怕,有我在。”

沈世盯著水面,好半天才低声道:“不是怕,只是担心不适应。”

“出去了有什麽不明白的,我都会教你。”

初升的红日照耀湖面,一尾小船缓缓飘来。

十年修得同船渡。

沈长华用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才修的这与父亲同船的缘分。

过了渡河,又走十几里的山路。路过一座矮山,山中央有一座房子。房子年代久远,早已破旧不堪,孤零零地立在半山腰,凝望著不远处的鲤鱼镇。他们走到这里的时候,长华并没有说什麽,但是沈世却觉得,这里就是儿子年幼时住过的地方。

他停下脚步,站在房子跟前不动,默默地望著。过了会儿,他抬头问长华:“你当年在哪里去的?”

长华沈默了片刻,指著门口那棵枯萎的老梨树,说:“就在那儿。”

沈世走过去,慢慢蹲下来,用手抚摸著那片土地。

山林间静谧无声,偶有清风飒飒吹来。晨间的露水,黎明的红日,啼鸣的鸟儿,翠绿可人的树叶,绽开花骨朵的花。是这样一个新鲜的,充满生命力的世界。

沈世的心猛地像被根细线牵扯了下,忙收回手,说:“我们继续赶路。”

长华什麽都没说, 慢慢跟了过去。

旅途漫漫。

他们坐了水路乘船,又转乘火车,汽车。路上看到了许多从没有看过的风景,认识了许多从没见过的人。沈世不知道,原来楼房可以建的那麽高,原来晚上也可以那麽亮,亮的像白天一样。路上那麽多小铁盒子跑来跑去,长华告诉他,这就是轿车。

沈世第一次坐火车,完全不敢相信这长长的铁盒子竟能自己动,他怀著一种敬畏的心情小心翼翼踏上了火车,坐在椅坐上拘谨的不敢动。火车上人很多,开动之後,忙著打牌的,睡觉的,玩手机的,孩子的吵闹声,亲人离别的哭泣声。总之,很嘈杂。但一向喜欢清静的他,竟不觉得吵闹。这麽多鲜活的声音回荡在耳边,他觉得这才是生命。

有很多人将目光都转向了他们父子。

这两个年轻的漂亮的男人,穿著不符时代的长衫,年纪稍大一些的,漂亮的简直像从画中走出来,尤其眉间那颗朱砂痣,豔到妩媚。而身边那个年纪稍轻却看起来很稳重的年轻人,生的斯文儒雅,言谈举止温和有礼,活像是古时代的大家公子。

有人听见,他叫另外一个人为父亲。

这样一对漂亮的父子,总是吸引人注视的。沈世被看的有些不自在,便小声问长华“他们何故如此看我?”

长华笑笑:“等下车了,我们还是去换件衣裳吧。”

有年轻的姑娘红了脸,要过来搭讪。沈世尴尬的不知该如何是好,好容易被长华婉拒了,拉著他来到火车上的厕所小声抱怨:“这些女孩子是怎麽回事?如此露骨的向男人……搭、搭话……成何体统!”

长华也有些不高兴道:“嗯,下次出门就该把你脸蒙起来。”

沈世:“……”

长华看他脸红红的样子,又忍不住,拉他过来亲了一下。

下了火车,二人便直奔商场,买了这个时代的衣裳。两人皮囊都极佳,穿什麽衣服都好看,初到商场时还被人围观,以为是拍戏的明星。长华给两人挑了一款同色系的适合赶路的休闲装,又带他去超市买了许多吃的,沈世说他喜欢吃超市里买的那种软Q软Q的果冻。

本来这回家的路途可以当做一场小旅行,可两人回家心切,没多做留恋,隔日,再转了一班飞机,终於到了A市。

在这繁华的都市一角,有他们的家。

家在第二十楼,不大,两室一厅,装修成暖色调的,很温馨。有一扇大落地窗,窗边摆著一盆绿油油的君子兰。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家中现代化用品一应俱全。沈世完全不会用这些电器,第一次打开电视的时候还吓了一跳,幸好长华跟他解释清楚,不然那台刚买不久的新电视机就被他砸坏了。沈世看了几次电视後,对长华说,还是书好,有底蕴,他这种老古董接受不了电视这种东西。

不过对於家里其他电器他倒是上手的很快,没多久,他就能运用现代化厨房给儿子做饭了。虽然他做的很少,大多数的饭菜都是长华在做。

日出日落。

两个人平静又简单的生活著。

日子好像就不再前进了,就这麽停留在这里。

长华最近给他装修了个书房,把运来的古董器物都摆进去了,知道父亲喜欢看书,又去家不远处的图书馆给他办了张借书证,两人经常在图书馆一泡就是一下午。等到一钩新月照黄昏时,两人再手牵手心满意足的回家,路过菜市场,会买一些新鲜的菜,回来长华做晚餐,沈世会坐在电视前看一些新闻,如果心情好,也会去厨房帮忙打打下手。吃完了,收拾好家里,两人会去楼下的公园散散步,路过没人的转弯处,长华会牵沈世的手。

有一次,两人路过一间古色古香的茶馆时,长华说:“我们以後也开这样一间茶馆吧,父亲泡的一手好茶,到时候我们生意绝对不差。”

沈世笑道:“那得事先寻好地面,位置不好,到时候也会赔本。”

“有句话不是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吗?”长华说,“到时候在茶馆里放一些书,做成阅读式的茶馆,父亲写得一手好字,也可收些学生来。”

沈世微笑:“那好啊,什麽时候开,咱们再计划计划。”

长华道:“从计划到完工,起码也得要六七个月吧,唔……”说著说著,也不知道想到了什麽,脸色变得不太好,没再继续说下去。

沈世垂下了眼帘,静静地握紧了长华的手。

晚上回来,沈世沐浴完毕,裹著浴袍从浴室出来,发现家客厅里没开灯。儿子一个人坐在落地窗前,望著天空不知道在想什麽。沈世走过去,从背後抱住他。长华回过头来,将他拉进怀里环著。

“想什麽?”沈世伸手,抚著他的脸。明月白光投进屋内,照耀在他的脸上,就像海市蜃楼,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一时间昏晕莫辨。

长华脸颊蹭蹭他的手心,低声道:“没想什麽。你洗好了?”

“嗯。”

“好香。”凑在他颈间亲了一下。

沈世红了脸,微微推开他道:“没个正经。”

“怕什麽?又没人看见。这是我们自己的家。”长华将他又拽进怀里,吻著他的头发。他吻得很温柔,从头发一直吻到脖颈,最後又回到唇上,深深深的热吻。环住沈世腰间的手也越扼越紧,似是要将他勒进骨血里。吻了一会儿,沈世就承受不住,脸涨得通红,伸手将他推开,有些嗔怒道:“都做了这麽多次了,怎地还如此禽兽?快被你弄的呼吸不过来了。”

沈长华道:“父亲不就喜欢我这般禽兽麽?”手探进浴袍内,摸到对方胯下那根,笑了,“瞧,这麽快就硬了。”

沈世无言,不太好意思地别过脸,露出红红的耳根,煞是可爱。

两人已做过多次,在性事上向来默契,兼上沈世身子又天生的敏感,不到片刻,下面那欲根就被玩的充血肿胀,有股要射精的冲动。但长华偏生不令他如愿,用手掐住他的精关,不让他出精,一手搂著他,一边亲著他的嘴角哄道:“先别射,一会儿还有你受的,这麽快就泄了身子,等会儿你又嚷著不做了。”

这话可不是一点源头都没的。有好几次,两人做到一半沈世就受不住了,吵著闹著不做了丢下了长华不管。他体质荏弱,早年被祭祀掏空了身体,就算後来好了,底子也没了,长华心里也清楚,不怪他,可几次都被晾著也著实不好受。事後有买过一些补品给他调理,可也没什麽效果,仍然出精有些快。到最後两人都感无奈,只好在性事上有所节制。

沈世也知道自己理亏,犹豫半天道:“那,那你先放开我,我忍忍就是了。”

“真的听话?”手仍旧不松开。

“真的。”沈世脸红道。

长华想了想,虽不忍心看他难受,却也不想任他出精伤身,便去客厅橱柜里翻出前些天买给父亲的领带,抽出包装盒子上的丝绸带,走过来望著沈世意味不明的笑。沈世有些尴尬的抽抽嘴角:“你又想什麽歪点子?”

“你躺好。”长华解开他的浴袍,将他平放在地板上,欺身而上,轻轻咬住他的唇,手下迅速动作,将那根丝带缠上了他的欲根处,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沈世感觉到了,他一向对这些稀奇古怪的花样比较抗拒,这次却也没说什麽,只在他耳边呢喃道:“那你快些,时间久了我可受不住。”

长华点点头:“我会注意。”

沈世咬紧牙忍著,腿间的那根被绳子绕著涨得实在难受,身体又不断的被长华挑逗爱抚著,情欲与忍耐的煎熬重装,不到一会儿,身上便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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