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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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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喜欢,一直吵着要真的。辛辛苦苦筹划了半个月,建了半个月,最后快完工的时候被那个小孩亲手毁掉了。哦,错了,睿睿已经不是睿睿,不是小孩了。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呢!
一天工夫,走了两个人。我又是一个人了,和刚来的时候一样。生活和往常一样平静,只是更加简单。一个人,怎么都好对付。时间久了,我也会想,是不是真的曾经出现过两个人,陪我住了一年?那样的两个人,真的存在过吗?挂在墙上的一对小弯刀,院子里摇椅旁边小圆桌上茶杯留下的痕迹,窗台上摆放的各式小玩意,房间八仙桌上铺开只写了几个字的宣纸,似乎都在提醒着我,曾经真的有那么两个人。
大半的时间都花在了田里,年景不错,估计秋后也会有一个好的收成。家里的黄牛,一向是放养的,也不知道去哪搞大了肚子回来,再过不久就可以添一头小牛犊了。猪圈里养的小野猪还有三头,可以美美吃上好几顿。野猪不好养,等下次去镇上干脆抱两只小猪崽回来好了。鸡子和鸭子也要买一些,再买几只小鹅好了,反正附近水多,家里粮多。要不要再去买只猎狗回来呢,看家护院,省得家里养的小东西被野兽叼了都不知道。
地里活收拾的差不多,去镇上赶集。这次缺的东西不多,买了30只小鸡,20只小鸭子,20只小鹅。没买到猎狗,没有我喜欢的类型。其次仍旧是各式调料。我的手艺本来不怎么样,这一年来为了让两位少爷吃得顺口慢慢摸索,还从酒楼老板那里讨教了几招,总算是进步不小。前院已经用木栅栏隔出了三个空间,小鸡一个,小鸭一个,小鹅一个。等再大点,小鸭和小鹅可以放养在附近的水潭里。
再次去山上打野味的时候被跟踪了,是一只花豹。确切说,是一只受伤很重的花豹。这座山头我来过很多次,从没见过豹子,以前也没发现过足印,难道是从别的地方跑过来的?从被跟踪的第一刻我就发现了,杀手的直觉。只是我并不担心,那只豹子没有敌意,而且,伤的那么重,不是我的对手。见我回头不动,花豹迟迟疑疑走过来,最后前腿一曲跪在我面前。我呆了,这是典型的求救或者托孤动作!说实话,我不会主动猎杀豹子。以前看动物世界,最喜欢的就是猎豹那无与伦比的速度,美不胜收。跟在花豹后面,走了很久才来到一个隐蔽的洞穴。里面是一只母豹,难产的母豹。大出血,羊水也快流尽了。我上山的时候为了防止意外身上会带一些伤药和药布,现在,派上用场了。
“情况很危险。我问你们,是保母亲还是保孩子?”我非常不合时宜的问了一句妇产科医院经常出现的话,也不管面前两只豹子是不是听的懂。
母豹抬起头温柔的舔了舔我的手,公豹则是舔了舔母豹的眼皮,然后低低的冲着我叫了一声。意思很明显,保孩子。拿出匕首,进行剖腹。身为一个杀手,对人体结构是很熟悉的,对动物,凭直觉罢了。第一只小豹子很健康,第二只小豹子因为缺羊水早就胎死腹中了。母豹用尽最后的力气舔遍孩子全身,还没等我缝完肚子上的伤口就永远闭上了眼睛。公豹子咆哮几声,也俯下身舔着自己的孩子。我知道没有母乳对于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动物来说意味着什么,死亡。我摸摸尚未睁开眼的小豹子,对公豹说:“我会照顾它的,我会把它养大。你随时可以来我家看它。你的伤……”你的伤我帮你处理一下吧,只是没有说完。公豹得到我的承诺,最后舔了自己的孩子一遍,回到爱侣的身边,趴下,永久的睡着了。
豹子的爱情很坚贞,这一对就是如此。可以做出如下推断:一对爱侣在自己的地盘受到攻击,丈夫为了保护怀孕的妻子身受重伤,妻子受惊伤到腹中胎儿,丈夫保护妻儿躲到其他地方,并拼着最后一口气寻找人类救治濒危的妻儿,一个孩子获救,妻子和另一个孩子惨死,丈夫在确保唯一的孩儿安全无虞之后跟随妻儿死去。很悲伤的故事。
原地挖了一个坑把一家三口埋了,为了防止其他野兽盗尸,坑挖的很深,又压了一块大石头。抱着小豹子回家,养在炕头上。黄牛恐怕还得过几天才能产下小牛犊,到时候才有牛奶喂小豹子,最麻烦的就是这几天了。第一次试着用小勺子喂了点加糖的米汤,不是很喜欢。第二次喂了点熬成奶白色的鱼汤,倒是喝的很干净。鱼汤,肉汤,都可以。也试过蒸蛋,加一勺荤油,拌的碎碎的,小豹子超级喜欢。只是家里鸡蛋不多,一天也只能喂一个而已。小豹子食量又大,只能用鱼汤肉汤补充。甚至以后有了牛奶的时候还得辅以鸡蛋鱼汤肉汤,毕竟牛奶得先喂小牛犊。小牛犊浑身黑亮,眼睛乌溜溜的,非常可爱。当然,最可爱的是小豹子,毛茸茸的,软绵绵的,怎么抱怎么舒服。在一次刚刚喂完小豹子抱在怀里揉小肚皮的时候,小东西居然睁开了眼睛,看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反应就是在我脸上舔了一下。默,把我当妈了!小东西慢慢长大,也得到了一个本人亲自命名的昵称:花花。很没创意吧!前世我家里哥哥最喜欢的那条狗就叫花花。
一人,一豹,两头牛,一群鸡鸭鹅。生活,照样可以很乐和。
番外,谢文谦(一)
我不喜欢这个家,从懂事起就没喜欢过。母亲是父亲不知道第几个小老婆,我是不知道第几个孩子。从来都是生活在别人看不到的角落,看着这个家里的勾心斗角,也看着母亲费尽心机想要得到父亲的注意。母亲一心想要包装我,好让我替他讨得父亲多几分关注。我不喜欢,可我喜欢看书,喜欢抚琴,所以母亲找人教我的时候我格外用心学了。
在父亲面前,我一直是透明的。每日两次请安,再无其他。恐怕父亲连我的名字我的脸都没有记住。有的时候我在想,如果有一天在路上撞上了,父亲会不会问出一句你是谁。很好笑的感觉。
但我还是脱颖而出了。那次我在小院里抚琴的时候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听了我的琴,看了我放在案上来不及收起来的诗作。然后,我成了父亲面前的红人,母亲成了最受宠的姬妾。后来我才得知,那天的两个人,是刚登基不久的新皇和刚刚册立的皇后。
父亲,本朝唯一的一个异姓王,世袭。世子之位从来都是选贤继承而不是长子继承,所以,明争暗斗一直是家里历久不衰的戏码。许是我让其他人感到了威胁,这次的矛头集中对准了我。先是母亲莫名中毒而死,再是自己在卧室里被人绑架。下手的是我的三个哥哥。对我用的手段不算惨烈,只是每天用剑、刀和鞭子招呼几次而已。他们似乎对折磨人很感兴趣,每天都拿了钝刀子在我身上割来割去,然后泼上脏水,不厌其烦。
我的体质一向很好。就连那样每天持续流血都不会死,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也许是幸运,终于被我趁着守卫醉酒的机会偷走钥匙逃了出去。慌不择路的逃。半夜藏进了一辆运货的马车,也不知道被带到了哪,趁人不备下车再次找机会蹭车继续逃。就这样一连逃了十多天,期间只能以偷来的一包干馒头充饥。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到了一座山脚,好不容易爬到山顶想翻过去却一头栽倒滚落下去。然后,就是无尽的黑暗。
再次醒来,身上干干爽爽,伤口都被仔细处理过,用白布包扎的好好的。一个漂亮的男孩子趴在我旁边,眼睛黑黑亮亮,见我醒来就大呼小叫着把他哥哥拉了进来。那是一个清爽的男人,棱角分明的一张脸,手上带着长期劳作的厚茧,身上是打着补丁的粗布短褂,而他的弟弟身上却是上好的绸缎。这是一对从衣着来看很不搭的兄弟,而那个男人脸上的淡淡微笑却让人很想信赖,很想依靠。
午饭很丰盛,对于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油水的我来说。豆角炖排骨,豆角炒肉片,酱猪蹄,五香毛豆,凉拌小菠菜,大骨汤。哥哥一直在照顾着弟弟吃饭,见我动作不方便也一并照顾了。我吃了整整三大碗白米饭,天知道以前我在家里只有一小碗的量。不知道我是饿极了,还是被这样的用餐气氛感染了,而从那以后我的饭量一直没有减过。弟弟也吃了三大碗白米饭。我们两个人吃光了所有的白米饭所有的肉所有的五香毛豆,喝光了所有的汤。吃饱喝足才终于注意到那个哥哥,他的碗里是小米捞饭,拌了我们吃剩的菜汤肉汤,就着唯一没人动过的凉拌菠菜连扒了两大碗,吃得很香的样子。我有点愧疚。如果不是我,主人就不会沦落到吃剩饭剩菜的地步。可以后的每一天都是如此。林易扬,我记住了那个名字。
白米白面,都是我和弟弟两人在吃,哥哥从来不碰。做好菜,也是可着我们吃,自己吃剩下的。他的弟弟,心智只有五岁,吃饭需要有人照料。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可以那样疼另一个人。吃鱼,总是先挟了鱼眼,然后是鱼脑,然后是鱼皮,鱼肚子上的肉,鱼尾巴上的瘦肉。仔仔细细剔除鱼刺,放到对方的小勺子里,还会注意着对方咽下的表情,生怕剔的不干净会漏下几根刺伤到对方。吃排骨,总是抽掉骨头蘸了汤才送过去。吃蔬菜,则是趁自己弟弟不防备的时候挟了塞到嘴里。去镇上,不管买的东西有多重,都会带回大堆街头小吃小玩意回来。弟弟贪玩,即使手指被划了小小的口子都会很紧张的清洗干净上药包扎。弟弟贪吃,每次都会进山寻了果子洗的干干净净自己先试过有没有毒才拿给弟弟吃。弟弟调皮,即使再过分也总是笑眯眯哄了又哄。我常常在想,林易扬,如果我是你的弟弟该多好!
这里的宁静,这里的温暖,让我不想离开。如果,可以一直住在这里,可以一直享受那个人的关心,该有多好!我从未对那个人说过自己的事,他也从来不问。对我一如既往的好,和对他自己弟弟差不多的好。
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山野农夫,很穷。全部财产也只有卖猎物得到的几百两。可他却可以眼都不眨的花费上百两为我和弟弟添置最好的衣物,而自己只买最普通的。可以毫不心疼的花费八十两为弟弟买那对并不怎么好的小弯刀,花费一百二十两为我买那把一眼就看中的琴。他自己跟小贩斤斤计较,却对于我和弟弟去酒楼大吃的行为不置一词相反又为我们加菜。他自己只喝冷水,却可以几次三番给我买本镇最贵的茶叶。他从不看书,却可以为我买最好的笔墨纸砚。也只是几日功夫,他的全部财产便所剩无几。他猎得老虎,却可以因为我一句喜欢就把那张完好无损价值不菲的虎皮拿给我当坐垫。他不喜欢花花草草,却可以为我从深山里挖来几丛罕见的兰花。他做什么东西买什么东西,都是一式两份,不偏不倚。
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毫无保留的对另一个人好!我不是那个心智五岁什么都感觉不到的孩子,我知道我是动了情,对一个男人。可是他的眼神是那样干净那样纯粹,我只能压抑。
人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除夕,竟然是在这样一个被大雪掩盖起来的地方,和从未想到的两个人。他在除夕之前花了几天时间扫开比屋檐还要高的积雪,打开一条通道到溪边,砸开冰窟,猎了鲜鱼,只因为我说了一句年年有余。我和弟弟都喜欢他做的叫做豆腐的东西,他就隔三差五的做。那热乎乎的豆腐脑,真的很好喝,每次都会喝干两大碗,然后强忍着再喝一碗的冲动留下肚子等着后面的麻婆豆腐。他做的鱼丸很好吃,很适合吃火锅。每次吃火锅,我和弟弟都会争抢里面的鱼丸、豆腐和肉片,他总是笑吟吟的看着我们,吃那些干菜和白菜萝卜土豆。他烤的地瓜很好吃,软软的,香香的,每天睡前他都会在炉子里烤上两个,第二天早上就有热乎乎香喷喷的烤地瓜吃了。他做的黄米糕很好吃,裹了鸡蛋,炸的香喷喷。他做的面点很好吃,包子,饺子,馄饨,面条,我都喜欢。他做的水煮鱼最够味,又麻又辣又香,总是吃了一口想着下一口,他总是一边帮弟弟剔着鱼刺一边招呼着我。他做的土豆很好吃,土豆饼,土豆泥,烤土豆,最好吃的是酸辣土豆丝和土豆炖肉,每次我一个人能吃掉一小盆。他做的玉米很好吃。嫩玉米,煮了吃,烤了吃,炒了吃,煮粥,都很新鲜。玉米饼,玉米发糕,玉米糊糊,也都很新奇,很好吃。他最喜欢做的是大馅玉米面饽饽。白菜蘑菇肥肉为馅,水灵灵的,香而不腻。我一口气能吃七八个。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胃口也可以这么好,可以这么理直气壮的让一个人伺候而不觉得愧疚亏欠。我只是,想要依赖他而已。
父亲派来的人来了几次,最后下了通牒,再不回去,杀那人灭口。终于赖不下去了,必须离开了。我的力量是那么弱,弱到想要守着一个人都不可以。
我想,我要回去。我要变强,强到可以守着你,一辈子,不离开。我,谢文谦,今生,唯一的心愿,就是,和你在一起。
番外,谢文谦(二)
我被立为世子。没有悬念的,因为是新皇钦点的。谢王府锦衣玉食,我却穿不出感觉,吃不出味道。无所谓,我只想变强。悄悄培养着自己的势力,府中,朝中,江湖,还有商场。父亲对我的动作无奈而又纵容,新皇只是静静旁观。我清楚异姓王的结局,只是父亲和府中人看不透,也不死心。谢王府,只怕终会结束在我手里。新皇很聪明,初初登基,根基未稳,却是步步为营,稳扎稳打。他一眼就看出我无心王位无心朝堂,于是自己制造了水顺顺利利把我这舟推了上去。
新皇对我很放纵,很多大权直接放下来。他很放心,因为知道我的心不在这里。一个皇帝,用一个人之前,怎不会把他调查的清清楚楚!
父亲老去,我终于做上了谢王主位。王府一众人等统统遣了出去。兄弟姐妹姨娘,分别发放了银子安排到别院。仆从也辞退大半。现在的我,只喜欢安静的生活。我的力量累积的很迅速,距离新皇的要求也越发接近。
心中很空,想吃那些日子吃惯的菜式。凭心说,都是很普通的菜色,与府中大厨的手艺没法比。却有一种特别的味道,让人沉沦。那是家的味道,是亲人的味道,是爱人的味道。林易扬,我想你。
吩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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