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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恋 作者:谦少-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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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涂遥没揭面具也没变身狼人,我还是被吓到了。
在我过去的三十年里,我从没见过这样奇怪的人。
尤其是,他还躺在我身边,离我不到三十厘米。
见我不说话,涂遥伸手过来,在黑暗里准确无误地抓住我肩膀,把我扭转过来。
“啊,大叔身上好凉……”他像是一瞬间变回了那个活泼得过分的跋扈少年,搂着我肩膀抱怨:“一定是今天晚上吹了风!”
我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怔怔地看着他。
他笑了起来,又是那种阴阳怪气的样子。
“怎么,大叔不喜欢我这种性格吗?”我几乎可以想象得到他苦恼地皱起眉头的样子:“还真是难办啊……难道大叔喜欢我以前冷冰冰的样子?”
不得不承认,我被他吓到了。
“大叔怎么不说话了?”他摇晃我肩膀:“被我吓到了?大叔不喜欢我这个样子吗?真头疼,我讨人喜欢的就只有这一面啊……”
一片黑暗里,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能听见他不断地说话,像一颗颗玻璃珠从高的地方摔下来,摔得四分五裂,一颗又一颗,让你应接不暇。
“为什么?”我听见自己低声说。
“大叔说什么?”他仍然是那种夸张的愉悦语气。
“我刚刚问你,为什么会这样?你总不会生下来就是这样的吧!”
像是按上了什么开关,房间里那种喧哗的气氛戛然而止了。
我们都沉默了下来。
“大叔还真是个奇怪的人……”他的声音仍然带着笑,然而那些笑意,却像倒进水里的颜料,一点点晕开,消失无踪:“还是第一次有人问我这个问题呢。”
他靠近了我。
他的额头抵在我肩膀上,我紧挨着他额角的皮肤,他身上冰凉。
“我讨厌黑!”他带着点笑意,像诉说着秘密的小孩一样,抓住我的睡衣衣领,在我耳边,轻声地告诉我:“因为每次她去参加宴会,就要把我关在最黑的房间里。”
我伸去开灯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我怕黑,我相信黑暗里有鬼怪会来把我抓走,所以我在黑暗的地方就会很安静,不敢发出声音。她知道这一点。”
“只有我安静下来,邻居才不会来投诉她。”
“我最喜欢家里有party的时候,很热闹,到处都是灯,她会让我穿上漂亮衣服,站在最热闹的地方,我要变得天真,要非常可爱,要聪明,要讨人喜欢……”
“要是我表现很好,她就会给我一块巧克力吃。”
“我喜欢吃巧克力。”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搂着他的背,尽管这毫无用处。
“我越来越聪明,越来越可爱,我知道说怎样的话会让他们大笑,我知道他们喜欢什么样的小孩……”他说:“我一直想,如果我装得足够好,足够讨人喜欢,也许他们也会顺带着喜欢上那个沉默的胆小的我。那么,下次我被关在黑房子里的时候,是不是就会有人打开房门,把我救出来……”
“但是没有。”
“他们不喜欢那个我,他们只希望我聪明,希望我勇敢,希望我可爱,希望的完美,要是我流露出一点点不好的样子,他们都会觉得我变了……”
“她说我是个怪胎。她说,如果我再在别人面前乱说话,她就送我去精神病院。那里到处都是黑房子,专门关我这种怪胎。”
“其实后来,我也就没那么怕黑房子了,我想那是因为我长大了,但是我还是不喜欢黑房子。有时候累了,我会回黑房子里呆一呆。我渐渐遇见很多人,原来让人喜欢是这么容易的事,只要我笑一笑,就有那么多人爱我爱得死去活来。原来我的性格这么讨人喜欢……”
“其实,我一直在想,是不是等我足够大的时候,我就可以永远地勇敢,永远地聪明,永远地完美下去,每个人都会给我巧克力,我会成为天王,到那一天,我就可以抛下那个在黑房子里的涂遥,我再也不奇怪,我也不虚伪,我不是怪胎……”
“大叔,你还觉得我虚伪吗?”
他在黑暗中看了我一会儿,忽然笑了起来,伸手在我脸上抹了一把。
“明明讲的是我的故事,你怎么哭了呢?大叔。”
“涂遥……”
“嗯?”
“以后不用刻意讨我的喜欢,你觉得怎样比较舒服,就怎样做,只要不影响工作,呃,脾气坏点其实也没关系……”
他短促地笑了一声,不知道是听进去没有。
过了一会,我又叫了他一声。
“涂遥……”
“大叔?”
“明天你想吃巧克力吗?”
他笑了起来。
他明明是在笑,我却还是觉得自己做错了事。
“大叔……”他搂着我腰,把头埋进我颈窝里,又轻声叫了一声“大叔……”
“……”
“怎么办,我好像真的要喜欢上你了。”
60慌张
清早起床;头疼欲裂。
还是喝多了酒;后脑上某根血管;一跳一跳地疼;我□一声;按着额头;缩回被子里;躲避落地窗照进来的阳光。
“大叔醒了?”站在落地窗前伸展身体的少年回过头来看我;清晨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整个人都像是在发着光,上身穿的是我的白衬衫;袖子太短;挽了起来;下面是黑色平角内裤,两条修长腿,我深知这少年绝不像表面看起来这样无害,至少昨晚上我亲眼看见charlie被他一脚踹得快吐血。
“我叫了客房服务,”他把餐车推到床边来,即使剃了光头,五官的杀伤力仍然不可小觑,勾起唇角对我笑:“大叔是现在吃早餐还是洗漱后再吃。”
“唔……”我微弱□着:“我头疼。”
就算我不头疼,我也不敢贸然起床,每次都是这副“哭完就不认账”的架势,鬼知道我起床之后他的态度会变成什么样子。
“会越睡越疼的。”涂遥伸手过来探我额头:“还好,没有发烧。”
装不下去了。
我慢吞吞爬起床,坐在床边穿西装裤,涂遥站在一边看我穿衣服,我问他:“导演有没有过来催去片场?”
“导演说九点钟到片场。”涂遥跟我交代:“现在才八点一十,我把现场要穿的衣服拿过来了,vincent说妆可以到现场再化……”
见惯了他耍赖样子,骤然这样懂事,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往下接,只能含糊答应着。
洗漱完毕吃早餐,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偷眼瞟涂遥。
他坐在床边看行程表还是什么,剃着光头,穿的又是白衬衫,坐在光里,整个人像玉雕出来的。觉察到我在看他,抬起眼睛来对我笑了笑。
“咳咳!”我被牛奶呛到了,手忙脚乱找东西擦。
他递过来一张纸巾,低声问我:“很不习惯?”
“咳咳咳……还好还好……”
“差别很大吗?”涂遥睁着狐狸眼认真问我:“还是大叔不喜欢我现在的样子?”
“咳咳……”这种感觉像是有人问你“你是不是不喜欢我现在用的这张脸,要不要我换一张给你看”。
“其实还好,”我真心诚意地告诉他:“我只是不习惯你做事这么认真而已。”
“其实以前我也心里有数,只是没说出来而已。”他低声道:“要是大叔不习惯的话……”
“习惯习惯。”我生怕伤了他心,连忙安慰他:“没事没事,你就这样挺好……”
他看我手忙脚乱解释,勾起唇角,如果我没看错,他笑容似乎有几分无奈,像是被人打断了。
“……其实我挺喜欢你真实性格的,没那么闹腾也好,呃……”
我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他的手放在了我腰上。
“我是说,”他在我耳边,带着笑告诉我:“要是大叔不习惯的话,我对大叔这样,大叔会不会觉得熟悉一点。”
“……呃……”
“那这样呢?”低下头来,鼻尖几乎凑到我脸颊上,我清晰看见他墨黑瞳孔,扇子一样睫毛近在咫尺,我简直有点不敢呼吸。
“涂遥,你……”我本能地觉得有点慌。
“还是……这样呢?”
他话语尾音消失在了我们紧贴的嘴唇里。
柔软的……温暖的……甚至还带着点好闻的香味的……涂遥的嘴唇。
我脑中“轰”的一声,像有无数烟花在脑中炸开,全身的血似乎都涌到了脑子里,以至于我有一瞬间完全不知道身处何地。
心里似乎有无数的声音在大吼:他亲我了!他竟然亲我了!他怎么敢?!但是身体却像是中了咒语,动弹不得。
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啊,原来是真的啊……”他低声笑着,双手搂住我,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吻喜欢的人,比吃巧克力还要开心呢……”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片场的。
我甚至也不知道开机仪式是怎么完成的。
我甚至不知道我是怎么被齐楚堵在洗手间的。
今天开机,他穿得很好,黑色修身西装,衬衫领口笔挺,一贯的英俊,堵在门口,他跟我说:“肖林,凌蓝秋说你想报复我,她说你使计想挖黄景走,还让陆赫削减了我的戏份……”
我神思恍惚,说:“啊?”
他说:“我知道你不会这样对我的,你心里还是喜欢我的,你只是暂时生我的气,等赵黎治好了,你还会回来的,你看,我已经惩罚过阿莫了……”
我看着他,这个男人,我喜欢了他整整七年,现在看着他,我竟然有点想不起我当初为什么喜欢他了。
他还在说,薄唇一张一合,他也有形状漂亮的双唇,让我想起某个人。
我叫他名字,我说:“齐楚。”
他停了下来,用他漂亮的眼睛看着我。他大概也察觉到气氛诡异,抿起了嘴唇。
我说:“对不起,齐楚,我好像要喜欢上别人了。”
我很小的时候,见过学校拆旧教学楼,四层的大楼轰然一声,一层层倒下来,扬起无数灰尘,像电影里的慢镜头。
而此刻齐楚的表情,就和那个倒塌的大楼一样,一层一层塌下去,万念俱灰。
我清晰看见他眼中有什么东西摇晃了一下。
他说:“不会的,我知道你只喜欢我。肖林,你不要再欲擒故纵了……”
我认识他整整七年,却从来没见过他这样慌。
那年莫延被景家送去出国留学,音讯全无,俨然是要从此不相往来的架势,也没有见他这样慌。
这个人,这个叫齐楚的人。我曾经为他,做尽天下最难的事,只为了得他一个笑容。我曾经灰心到以为,我再怎么努力,也无法让他为我动容哪怕一分一毫。
原来,只要一句“我喜欢上别人了”就可以。
世事弄人,不过如此。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我忽然想起涂遥昨晚上问我的那句话。
为什么,我明明说的是我的事,他却好像要哭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但是很多人在问CP,就顺便说下了。写得有点多,愿意看的看看吧。
其实写文写得越多,越觉得文里的人其实是有生命的,他们有自己的性格,我只要设定好大致的背景,把他们放进去,他们就会因为各自不同的性格,做出不同的事。
文章开头那样的环境,以大叔的性格,他绝不会留下来,也不会拔腿就走,因为他是一个有原则又有责任心的人,大叔身上背负很多东西,包括对家庭的责任,对同事的责任,还有他自己对于事业的计划。其实在他的规划里,感情占的因素并不多——只不过和娱乐圈其他那些白眼狼比起来,大叔还算温情。
以齐楚的性格,他心里喜欢大叔——因为他对大叔有欲望,但是他不会表现出来。他是一种很欠收拾的别扭性格,但是,其实他也没表面看起来那么傻——得想想他拖住了大叔多少年。很多人都骂齐楚渣,说他是渣攻,顺带着就觉得大叔贱受,我只能说图样图森破。不知道妹纸们有被人追过没有?试问,男人追你的时候,是你比较爽还是他比较爽?肯定是男人,因为那个男人不一定是你想要的,你甚至觉得跟他出去吃顿饭都不开心。但是男人追你的时候,他其实是开心的,不开心他为什么追你?男人的本性就是追逐目标,大叔年轻的时候很HAPPY地追了一把齐楚,用他自己的话说,因为他年轻,因为他乐意。妹纸们站在文外看,觉得大叔是受,可是大叔给自己的定位是TOP(= =!大家不要笑)。他就喜欢追着他认定的“小受”就是齐楚跑,追着追着他不乐意了,就收拾东西走人了。
不知道有没有人发现,大叔和齐楚在一起的时候,其实是大叔掌握主动权的,不管是工作上,还是感情上。大叔乐意在齐楚身边呆那么多年,因为齐楚好掌控,他给安排通告,齐楚就上。他对齐楚做点什么,齐楚就有反应,他不乐意做了,齐楚也算了。
说到这个,就不得不说另外一个人了,那是个大叔掌控不了的人,也就是涂遥(T T,亲儿子,终于把你放出来了)。
关于涂遥,真的是一千个人有一千个人的看法(当然以我V文订阅看,还没有一千个人)。
他是我亲儿子,我通篇最偏爱的是他,但是被拍得最多的貌似也是他,本来想替他说几句,但是想想还是不了。
小爷的亲儿子,是有担当的好少年,不需要谁谁给他洗白,黑房子里放出来的少年,这样打击还承受不了么。
61义气
我比涂遥先回了饭店。
我知道;作为独揽大权的经纪人,在拍电影的时候连着两次消失有点没底气;我也知道;虽然vincent一副坦荡毫无心机样子,但是要说尹奚没有从他那里打听我现在工作的情况,是不可能的。
只是这件事,远比华天的考察要重要。
中午十二点,阿封电话告诉我,涂遥回来了。
这样重要的开机仪式,陆赫又是习惯了大手笔的导演,一般不闹到天黑;是不会停的。他竟然也提前回来了。
涂遥到的时候,我已经穿好西装等着。
从片场到饭店至少十五分钟,我看了看表,十三分钟我门就被他敲响了。
我去开门。
“大叔怎么提前回来了?还先斩后奏……”他靠在门上,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他身上穿着我给他挑的西装,拿下《匹夫》之后,我带他去高级定制的奢侈品牌做的西装,他是衣架子,只要不刻意折腾,也是有镇得住的气质的。
“阿封,你和vincent在外面等,让老向准备好车子。”
涂遥绝对猜到我是要和他说什么重要的事,但还是一派轻松模样,跟在我后面走进来,拿起茶几上的水杯,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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