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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恋 作者:谦少-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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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遥,你不要以为我是真的怕了你。”我甩开他的手,坐了起来:“我现在是在和你好好说话,不要逼得我真的翻脸。就算你能动用聂寅之的力量,我也不是吃素的。你真要斗的话,我们鱼死网破!”
涂遥笑了起来。
他侧躺在床上,嘴角翘起来,眼睛弯弯看着我。
“大叔,不要吓唬我了,你不会的。”
“你大可以试试!”我眼神冷冷地看着他,心里却被他笑得一点点虚下去。
“先不说你对付齐楚,已经用光了这么多年的人脉,”他不慌不忙地列举给我看:“也不说你究竟斗不斗得过我,光是赵易,一旦他知道这消息,只怕还会来助我一臂之力。”
我心都凉了下来。
分析得这么透彻,他只怕不知道多久以前就计划好了。
“赵易拗不过赵黎的。”我负隅顽抗。
“嗯,也有这个可能。”他手指在我背上划:“不过那样的话,我只好先对赵黎下手了。我不是景莫延那个脓包,又没有凌蓝秋给你放水,聂叔又舍不得我吃亏,说不定赵黎又要回疗养院里面待着了。”
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涂遥的手在我背上,有一下没一下地轻划着,好像这是个很好玩的游戏一般。
我甚至轻轻地笑出了声来。
“齐楚那个傻逼,为了景莫延那种货色,把大叔丢了。”
“赵黎么,一辈子鬼鬼祟祟,只敢远远看着大叔,也算是男人?活该一个人孤独到死。”
“大叔,你看。只有我配得上你。”
我心凉得透彻,完全没有搭理他,他毫不在意,拥着我腰,和我睡在一起,还拖了被子过来,把我们好好地盖在一起。
“大叔好像喜欢骑马,对吧?”他兴致高昂,自顾自地把计划说给我听:“齐楚不是买了个农场吗?我们也买一个吧,不过S城没有适合养马的农场啊,要不买一个高尔夫球场来养马?是啊,高尔夫球场可以养马,我好聪明啊……还是大叔喜欢齐楚那个?那我把那个买下来吧,他最近应该很缺钱啊……”
他计划得起劲,说得投入,笑得开心,好像这是最圆满的结果。
“不是的。”
“大叔说什么?”他凑过来:“我刚刚没听清楚。”
“我不和你在一起,是因为你没办法给我安全感,你甚至没办法让我相信你喜欢我。”我平静告诉他:“如果你真的爱就会尊重我,理解我,甚至改变自己,来给我安全感,而不是威胁我和你在一起。你只是想要享受我对你好,却不愿意付出感情,你有什么脸说你爱我?”
涂遥的脸色都没有变。
“大叔错了,”他勾住我下巴,盯着我眼睛:“我早就告诉过大叔。喜欢一个人,就应该纠缠他,欺负他,无理取闹,飞扬跋扈,口是心非,暴露出性格里最恶劣的一面。但是如果他要走的话,我们会用尽所有的手段,欺骗他,威胁他,杀人也好,放火也好,就是不让他走。涂娇娇是我见过的最蠢的人,如果她玩弄那个人,威胁那个人,拖住那个人一辈子不离开,我现在就不会姓涂了。”
“我不指望大叔能听懂这些话。我也不指望大叔分得清楚我什么时候在说谎,什么时候是说真话,因为有时候,连我自己都分不清了。”
“我不是精神分裂,我也不是疯子,我查过的,我没有家族病史,我不会疯的,你不要怕。”
他的眼神这样可怜,嘴角却仍然带着笑容。
他说:“大叔,你记不记得,那天晚上,你说,你不用讨任何人的喜欢,我觉得怎样比较舒服,就怎样做,就算我脾气坏点其实也没关系……”
“其实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很喜欢,很喜欢你了。”
我嗫嚅了一句,想说点什么,他却按住了我嘴唇。
“大叔,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知道,我看得懂你,你看不懂我。我也知道,你不喜欢骗你。”
“没关系的。我们都会走,都会离开,但是我不会,我会一直赖在你身边。就算我们吵架,打架,就算你骂我,恨我,报复我,我也不会放手,我会一直抓着你不放,用阴谋也好,用威胁也好,我绝不会放手。然后你总有一天会消气,没有什么会赢过时间。”
“我们会有很长,很长的一辈子。”
“总有一天,你会看得懂我。”
我握了握拳,却还是不知道说什么。
涂遥看着我眼睛,墨黑瞳仁里带着光,我知道他在等我说点什么。
我张了张嘴。
我却忽然拖过被子,蒙头盖住我。
“还是大叔说得对,说来说去都是没用的,还是事实最重要。”他大声感慨,伸手勾住我腰:“说那么多干什么,睡觉!”


122、责任

我失眠了。
并不难受,但是脑子里的东西太多,困,然而怎么都睡不着。
月光照进来,换了睡衣的少年手脚都缠在我身上,冰冷的光照见他完美的侧脸。
他大概在做美梦,嘴角都是上翘的,不到二十岁的年纪,褪去了白天那些骄傲和霸道的神色,脸颊带着稚气。
他连轮廓都没有完全定下来。
我怎么能奢求他的心定下来。
所有信誓旦旦的谎言,在败给时间之前,都是这世上最可靠的美梦。
我二十三岁入行,七年时间,在这圈子里,见过最坦荡的少年,最耀眼的梦想,最肮脏的交易,和最无奈的屈服。
这世上的圆满哪有那么容易,才子佳人,白头偕老,都是写给凡夫俗子看的故事,这圈子里有太多诱惑——有时间甚至无关诱惑,而是纯粹的美,超越了理智的美,直击人的生理本能。
都说平凡家庭好,没钱没势,白头到老,是最幸福的。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有了钱有了势,有能力消费起那些奢侈的爱好,有能为得到最漂亮的脸蛋,最魔鬼的身材,最让人舒坦的奉承,灯红酒绿,夜夜笙歌。
谁还要什么平凡的幸福。
凌蓝秋说得没错,我们都在缘木求鱼。
深夜的走廊很安静,婴儿房外面空无一人,只有值班的护士守在里面。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塑料手环来戴上。
那是凌蓝秋的手环,和凌浩汤脚上的一模一样。
出生不到三天的凌浩汤,躺在恒温箱里,安稳地睡着,凌蓝秋的苦难并没有白费,他很健康,白白胖胖,手脚糯软,闭着眼睛,他的眼睛睫毛很长,像极凌蓝秋。
我站在恒温箱前面发呆。
涂遥说的没错,我没有办法了。
别人欠我的人情都已经还尽,赵家也已经两清,我要封锁消息,不让凌家人或者景天翔弄走这个孩子,我还要照顾米林,让他远离陆赫。
还有肖航,不能再让他的人生有什么波折了。
还有赵黎。
最好的办法,也是唯一的办法,是我按涂遥的布置走,留在他身边,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皆大欢喜,万事太平。
但是我不甘心。
我活了三十年,就算病过,受伤过,昏迷过,在半夜饿到胃疼过,也曾经觉得自己的力量微不足道过。
但是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被束缚过。
我并不是性格温和的人,也不是能受委屈的人。
我喜欢一个人,就付出一百分,不喜欢,就当作无关紧要的路人。但是涂遥,他拿着他所谓的爱情,所谓的誓言,机关算尽,所有招数全用上,就为了把我套在他身边。
我不相信,也不甘心。
但是我没办法了。
从招惹涂遥的时候开始,我就半只脚踏进束缚里。我并不是不知道,就算涂娇娇已经不在了,她的儿子,也不是可以轻易招惹的。但我当时能看到的最快最有用的方法,就是这个。
事到如今,不用怪任何人,是我自己饮鸩止渴,终于走到这一步。如果我不是对景莫延起了杀心,也不会冒险去接手涂遥,这世上万事都需要代价。
我只是为自己的决定买单而已。
“大叔怎么穿这么少?”
有温暖的衣服盖在我身上,青年修长柔韧的手臂随即环上来,像在黑暗水域里生长的水草,越缠越紧。
明知道沉下去是暗无天日的深渊,但是心里这种想要随遇而安的疲倦感,又算怎么回事。
“你怎么起来了?”我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现在什么时候了?”
“凌晨六点了。”他皱起眉头,灯光下皮肤光洁得像上好玉石,对着我抱怨:“大叔不打招呼就走了,害我做了噩梦。”
“是吗?”我替他把头顶翘起的头发按下来:“好歹也是个大明星了,这样就跑出来了。”
至少,婴儿房的护士现在已经在偷眼瞄他了。
“这就是凌蓝秋的儿子?”他没管我,凑近了保温箱看,皱起眉头:“好小,像个小猴子。”
“怎么说话呢。”我敲了一下他脑袋:“他才生下来多久,当然小了。”
“我小时候比他好看多了。”涂遥不服地辩解。
我刚准备说话,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林哥,快来,”小叶急切地压低了声音:“陆赫找到这来了,他要带米林回去省略号”
“好,我马上到。”
“大叔去哪?”涂遥一路追着我回到病房,看着我急匆匆穿衣服,挡在门口:“大叔去哪?我也要去……”
我打量了他一下。
“也好,你换身衣服。”
“换什么样的衣服?”他一头雾水。
“方便打架的就行。”
纽约的出租车难打出了名,我在医院外面打车,等了半天没等到,只听到身边一阵轰鸣,涂遥骑在他那辆巨大的机车上,得意洋洋朝我笑。
“这东西怎么会在这里?”我被他吓了一跳。
“本来我是准备把大叔绑走打持久战的,所以把这车托运过来了……”他皱着眉头解释两句,用手里的安全帽敲敲后座:“说来话长,大叔,上车再说。”
直到到达饭店,他都没把话说清楚。
一下车我就直奔三楼。
这房间都是我订的。
电梯半天没下来,我跑楼梯,一边打小叶电话。
“我到了,你们现在在哪?”
“他们刚刚下楼了,陆赫一路跟着米林……”小叶话还没说完,我和对面冲下来的人撞了个满怀,整个人摔下楼梯,眼看着要摔个头破血流,却被涂遥抱住了,他眼疾手快地抓住栏杆,死死抱住我,总算没有两个人都摔下去。
“你们怎么回事!走路不长眼睛的!”涂遥把我拖到一边,指着来人就开骂。
米林冷着一张脸,眼睛里简直要射出冰棱来,他刚刚也险些摔倒,还好陆赫抓住了他。
涂遥实在长得像米林,都是称得上“艳丽”的长相,睫毛长眼睛墨黑,怎么看都像带着妆,只是米林气质收敛一点,也冷漠一些,像冰雕。涂遥却是刚出鞘的宝剑,连目光都是锋利的。
米林看了我一眼,甩开了陆赫的手。
“我要出去。”他这句话是对我说的,说完就从我旁边挤了过去。
陆赫追了过去。
“跟着他们。”
冬天的凌晨,纽约的空气冷得渗人,天还没全亮,路灯照得地上有种湿漉漉的错觉。
我追过去,转过一个街角,看见米林站在那里,和陆赫吵架。
我从没见过米林这一面。
米林最为人诟病的就是冷漠,当年他红得不行,却拿不到一个影帝,多少影评讽刺他是“冰美人”“移动的雕塑”,他连在电影里,大多数时候都是安静的、冷冰冰的、一个侧脸一个慢镜头就成了史诗。
但是现在他在吵架。
像一幅画忽然鲜活了起来,浓墨重彩,活色生香,愤怒的眼神,高挑的眉毛。
我走过的时候,只听见零零碎碎几个字:“别跟着我……恶心……滚……”
然后他转身就走。
陆赫继续跟。
然后米林和路边水果店的人在说着什么,我以为他要买东西,结果他接过了老板给他的一根棍子还是什么,转身一棍子就抽在了陆赫头上。
我被这暴力画面吓得怔住了。
惨白路灯下,米林只穿了一件白色衬衫,黑西裤,脚上还穿着酒店的拖鞋,一张脸漂亮得成了妖孽,他手上挥舞着一根甘蔗,面无表情地,像对待一个厌恶至极的陌生人一样,狠狠地抽着倒在地上的陆赫。
我冲上去抱住了米林。
他手上有血,温热的,一直淌到我手上来。
“别打了,别打了……”我死死抱住他,路灯照得他一张脸雪白,嘴唇却冻得通红,冷漠得像高高在上的神祗,他眼睛死死盯住地上的陆赫,眼里满是刻骨的恨意。我从来不知道他的力气这样大,挣扎得我抱都抱不动,我心里有个可怕的想法:要是我今天没有赶过来的话,他今天也许会把陆赫活活打死。
还好涂遥赶了过来,帮我拖住了米林。
陆赫躺在地上。他没有闪躲,也没有护住要害,他就这样穿着他的阿玛尼大衣躺在地上,眼睛里一片灰败。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在我心目中,陆赫一直是一个永远高高在上的,用眼角看着所有人的,衣冠楚楚的、优越到让人咬牙切齿的独裁暴君。
我以为,看到他落难,我会很开心。
原来不是。
不过是一个情字而已,或早或晚,谁都要过这一关,伤筋动骨,血肉模糊,谁又有资格来评判是非,谁又有资格怜悯谁?
我带着米林,沿着街道慢慢地往回走。
外面太冷,我把衣服脱给米林穿,涂遥把外套拉开,把我包在里面,勾着我肩膀往回走。
我怕米林跑了,一直抓着他的手。
灯光惨白,我只能看见他的侧脸,完美得像许愿池边的石雕,我不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但是我知道我不会让他一个人面对以后的事,我不会让他饿着渴着冻着,我不会让人辜负他,欺负他,也不会让媒体来黑他,如果他想演电影,我就给他找电影演,如果他不想,我不会让任何人打扰他。
这世界并不温暖,相反的,对成年人来说,它太过严苛。我并不是多厉害的人,但是如果我够努力,还是能让我在乎的人过得好一点。
凌蓝秋已经死了。
他是我的责任。


123、第一百二十三章 孤岛

“大叔。”
“怎么了?”
“陆赫到底犯了什么错?”
“小孩子不要问这么多。”
……
“如果有天我犯了这么重的错,大叔可以打我,可以骂我,想做什么都可以,但是千万不要不理我……”
“……涂遥。”
“嗯?”
“你的意思是你以后也会像陆赫一样出轨吗?”

凌浩汤可以出院的那天,我决定带他搬到涂遥的那个岛上去。
虽然那些天涂遥在不停地劝说,但我自己也认真衡量过,这是最好的打算。
金熊奖的事之后,我短时间之内不能回国,现在国内的狗仔队见着我简直就像蚊子见了血一样。在国外的话,又不能让景天翔知道凌浩汤的存在,再加上陆赫又常常过来找米林,我问过米林,他也默许我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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