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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 作者:膏药狐-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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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头的那家豆花儿,让明早寄流过来的时候带一点。
沈寄流一心想哄著他。虽然吵了架,虽然两人之间有著肮脏的秘密,但确确实实,这麽多年,他的心里头只有沈自明。他买了豆腐花,去见心上人。到了他家,发现他的房间门没有关,门一推就进去了。
他走进去,发现自明还在睡。
他叫了一声:“阿明,阿明。”
沈自明没有醒。
他将早点放下,将豆浆倒入杯子里,再去叫他,他还是没起来。
沈寄流轻轻地拉了拉他的手。
从一推开房门他就知道了,这没什麽可惊奇的,屋内那一大片血迹。
他在沈自明身边坐了很久,静静地看著他的脸,他的身体,他的手。
他觉得自己什麽都不想干,就想这样坐著,陪著沈自明,陪著他,一直到世界毁灭。
沈寄流说:“如果知道他今天会死,前几天我就不跟他吵架了。”
沈中书听了,心里愈加不好受,低著头小声抽泣。
长华拍了拍他的肩:“都去休息吧。这里由我来跟寄流守著就行。”
沈中书不肯离去,执意要在这里陪著表哥。沈世也无睡意,其实,没有长华,他也不想回那个冰冷的家。
夜雨越来越大。
淅沥沥的,灵堂里的长明烛摇曳著,和尚敲著木鱼,为死者诵读超生经文。
三天後,天气仍未放晴。
沈自明出丧。
镇上的习俗仍是死者为大,不能火化。但沈寄流却执意给他火化,理由是,自明一生都想出去,到外面的世界看一看,所以,不想在他死後,还要将他的灵魂与肉体束缚在这个囚牢里。
沈世同意。
出丧那天,全镇人都来围观了。大家私底下都在议论纷纷,沈家必定造了什麽孽,一而再再而三的死人,人人脸上都露著惊恐之色。
沈自明的尸体被一把火点燃後。病重沈母忽地从恍惚中醒来,瘫倒在焚化炉前,哭得撕心裂肺。
沈世走过去,想扶她起来。
不料这女人,看见是他,猛地抬起手,用力给了他一个耳光:
“沈世!你到底还要害我们多久才甘心!”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女人那巴掌打的很重,直接就在沈世的脸上留下了五指红印。周围人都被她的举动吓到,僵在原地不敢出声,可心里头又充满了隐秘的好奇与幸灾乐祸,一种对沈家秘密的窥探。
沈长华眼睛微微眯起,望向那女人。
女人一脸的悲怒,望向沈世的眼神简直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她道:“当年你们兄弟的事,是他们对不起你。可如今已经过了多少年了,他们也死了,为什麽你就不肯放过我儿子!”
焚化炉烈火熊熊燃烧,沈自明躺在烈焰中,面容平静,并无痛楚。女人哭的不能自遏。沈世知她是丧子悲痛,并不与她计较,只对沈中书交代,让他将她扶回去休息。
可是女人并不承情。她挣脱沈中书的搀扶,指著沈世的鼻尖怒骂,恨不得将沈家所有的丑事都揭露出来,曝光在这青天白日之下,“你这个不男不──”
沈世脸色顿时惨白一片。
众人竖起了耳朵,都在等那隐秘浮出水面。
可是女人突然停住,没再说下去,而是转了个身,面朝儿子的焚化炉,喃喃道:“都死了,夫君死了,儿子也死了,大家都活不了,都是命。都是命……”
沈世道:“大嫂。”
女人没回他,盯著焚化炉不语。忽地,她对身边的中书说:“在我儿子没化成灰烬之前,我要去看他一眼,你不要拦著我。”
中书只好松开手。
女人慢慢走过去,隔著烈火,静静地凝望著自明。渐渐,她嘴角浮起了笑容,眼神朦胧起来,焚化炉里发出劈里啪啦的燃烧声,她的唇微微动了几下,听不清她在说些什麽。
後面的和尚脸色顿变:“不好!快拦住她!”
然而已经来不及。
女人纵身一跃,跳入了焚化炉中,拥著儿子的尸体,一起化为灰烬。
天地间响彻她的笑声。
癫狂,怨毒。
“沈世,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和尚的念珠碎了一地。
周围人已经彻底惊呆掉,忘了呼吸动弹。
沈世更是如坠噩梦,脸色惨白,浑身战栗。
烈火熊熊燃烧,火舌邪恶的窜动著,变幻出千万恶鬼脸。
人间地狱,不过如此。
和尚悲悯地念了一声阿弥陀佛,猛地转过身,看向身後的某人。
只见长华嘴角噙笑,被火光笼罩著的脸,隐隐现出妖魔之姿。
沈家的悲剧,一夜传遍整个镇中,人人都道沈家祖上造了孽,得罪了冤鬼,如今厉鬼索命来了,现在死的是沈家表兄弟,很快就会轮到其他人头上。人言是软刀子,下人们受不了,将这事汇报给沈世,沈世只淡淡道:“随他们罢。”
沈自明的骨灰最终没有入土,被沈寄流装进骨灰坛带回了家。直到这时候,大家都看出了他们之间的蹊跷。下人瞧出来,既觉背德乱伦可耻,又觉他可怜。沈世却没有说什麽,由得他来,夜间床榻间,对沈长华说的,不过是一句“可怜人。”
沈自明死去的第七天。
傍晚,沈世醒来。
最近,像是回光返照一般,他的精神好了些许,也长了几两肉。
长华今日不去铺子,陪他在家练字。
提笔的时候,一滴墨溅到了纸上,滴出一小滴漆黑的墨点。
长华道:“父亲有心事吗?”
沈世收起纸笔,走到园子里。
暮色渐渐浓重,像块尸布,将整座小镇包裹的密不透风。一轮猩红的圆月慢慢从幕布天空隐出,猩染了天空一角。
沈世道:“前几天,我不小心把砚台打碎了,跟老刘叔从新订了货,你去帮我取一下吧。”
沈长华问:“现在吗?”
“嗯,快去快回。我等你回来吃晚饭。”
长华望著他的侧脸,静默了片刻,道:“好。”
他走了,直到背影都看不见,沈世才静静地开口:“出来罢。”
有人自花丛角落走出来。
纤细的身姿,秀美的脸容,那羞怯而腼腆的嘴角,此刻是阴沈的紧抿著。
沈世道:“你知道,你杀不掉我的。”
沈中书低下头:“没有你,就不会有这些事情。自明哥哥也不会死。”
沈世在石桌边坐下,细长的手指慢慢敲著圆桌,眼神平静地打量著沈中书:“你可知道,这一切都是报应?”
“什麽意思?”
“有些事你还小,看不清楚,被人蒙蔽了眼睛。你恨我,我知道,你想杀死我,不过是为了我儿长华。可是,”他的话锋一转,豔煞至极的眉眼突然冷厉下来,“你做的再多,也只是妄想。”
“你!”沈中书像是被戳中了极痛之处,全身抖的如筛子。沈世并不放过他,继续说下去,“就算你杀了容紫,他也不会瞧你一眼。你可懂?”
“你!你!你闭嘴!你闭嘴!”
“他的心在我这儿,他死了,我不会活下去。我死了,也会带他走,不会留他在这世上受苦。所以。”沈世扬起红唇,“你尽管放马过来。”
沈长华回来的时候,沈世仍然坐在园子里没走。
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猩红的满月高高悬挂在空中,园子里的红檀花开的浓烈奔放,香气沈沈浮浮,圆石桌上盛摆著陈年花雕与果品,一柱檀香静静燃烧。
沈长华问:“有人来过了?”
沈世没有回答,却问:“你如何知道?”
沈长华顿了顿,说:“方才在回来路上,似乎看见了中书。”
沈世点头:“的确来过。”
“为了什麽?我见他脸色不太好,就没跟他打招呼。”
“你觉得是为了什麽?”沈世反问。
长华又是一顿。
沈世突然道:“儿子。”
他很少直接称呼长华为儿子,因为两人的关系,这样的称呼只会令彼此尴尬不适。长华乍听此称呼,有些讶然,但很快就恢复不动声色,长睫毛安静的低垂下来,覆下扇形阴影。他道:“父亲什麽事?”
沈世道:“坐下,陪我喝几杯。”
长华坐下。
沈世给他斟了一杯酒,看著他喝下,默默地凝望著他,也不说话。
两人就这样静默著。
过了许久,沈长华终於开了口:“我想,父亲应该都知道了吧?”


解密(一)

解密(一)
沈世淡淡道:“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终究保不住火,只要做了,就总有被发现的一天。更何况你是我儿子。”
沈世本来就是个聪明人,过往的经历令他疑心颇重,纵然是最亲近的有血缘的儿子,哪怕伪装的再像,又如何能瞒得过他的眼。他不戳破,是原本心中存著侥幸,希望还有回旋余地。但时至今日,他才知晓,早就没了退路。而此番叫他过来,沈世心中也自由打算。
沈长华笑了:“父亲如何得知的?”
沈世低头晃著手中的酒杯,杯中酒清冽,倒映著猩红圆月,像盛了一杯血酒,半晌才道:“从容娘死的那天起,我就开始怀疑了。”
长华微抿了唇角,垂了眼帘道:“看来我还是做的不够疏密。”他音色清冷,娓娓说道,“我就应该喝尽她的血肉,不该让她留下一丝痕迹。”
沈世静了许久,忽地一手拍在了桌上:“剥皮不见血,不留痕迹,这对你而言有什麽难处?怕只怕,你目的从来不在於此,却是从头到尾都要我不快活!”
长华抬起了头,对父亲微微一笑:“父亲这是在做什麽?既是知道了真相,又何必动怒?她痴心妄想要嫁你,我要她死。你要娶她,我自然也要让你不快活。”
纵然在心里已想过千万遍,甚至已经完全确定,可真的亲耳听到他这样说,沈世仍旧觉得心如刀绞。不是信任被辜负,也不是被背叛,而是血淋淋的残酷。他的设想竟是正确的,他的儿子……
沈世道:“容娘死後,刘凯曾找过我,告诉我容娘的後脑勺中有一颗血洞,不是上吊而亡,而是被人吸尽了脑髓。你只知道刘凯来找过我,却不知道,我後来背著你去了一趟刘凯那边,看了容娘最後一眼。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我从你身上闻到过。”
那种味道,非常的奇特,人闻过一次後,便会不能忘记。
沈家书房里,有一本千年前那道士记载下来的书文,上面有一则异谈,说的是一种极阴毒的炼鬼之术,要在极喜庆的日子里,杀死命格纯阴穿大红衣的女人,吸食脑髓,炼化阴魂,修炼前後,皆需点红萝佛香沐浴净身。红萝佛香需要红萝花调配尸油与佛手香,红萝花非常稀有,恰恰好,沈家园子里种的那些红檀,正是书中记载的阴煞红萝。同理,刘凯死前的一天来找过沈世,沈世当时在他身上嗅到了这熟悉的香味,却并没有想太多,以为只是巧合。却没想过,隔日刘凯便被人分尸於河中。
再之後,死的人越来越多。
小翠,阿采,万佛山的主持。凡是与沈世有过接触的,大多都会死。
而真正的银环,却早在小翠死的那天,被吞噬而尽了。
沈世低声说:“我那段时间,基本已能确定,这些事都是你做的了。我害怕的,不是银环,而是躺在身边的你,不知是人是鬼的你。亦或是银环的附身。”
说完这句话,他心头一阵刺痛,脸上现出几分灰败来,眼神平静却又凄楚地望著面前人,等待著他的回答。
长华是沈默的,依旧低垂著眼帘慢慢饮著酒,待到月行中天,杯中酒尽之时,他这才放下酒杯。
他对沈世笑了。
斯文和气的笑容,像是春天里最柔软的风,他说:“父亲可愿听儿子讲一个故事?”
这故事,要追溯到很久二十多年前。
那时,沈世还年轻,是沈家最受宠爱的宝贝小少爷,俊美,轻狂,满心都要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沈父护子心切,也从没有对他们说过沈家诅咒之事。沈父本身就是沈家最後一代祭品──最後一个双性人。到了沈世这一代,沈家已经没了祭品供奉。
沈父并不会天真的认为银环已经放弃了报复。他每年仍然要去祠堂祭祀一次,祭祀的过程非常不堪,赤身裸体躺在黑暗的空间中,任由银环那厉鬼慢慢吸取精血。
终究是凡人,敌不过这样汲取精血。不到四十,沈父便同沈家前几代继承人一样,走到了末路。生命垂危之际,沈父将四个儿子唤到身边来,道出真相。
沈父离去後,沈家四兄弟,除了沈世没有惧意之外,其他人整日惶惶不安。
在阴谋还没有成型前,沈世与家中侍女阿萝喜结连理,虽没正式拜堂成亲,却也有了夫妻之实。很快,阿萝有了沈世的孩子,十月怀胎之际,沈父西去。紧接著,沈世被害。
一个月後,消失了的沈世忽然出现在阿萝面前。
阿萝几乎已认不出他的面目来。
若说原来的沈世是俊美漂亮,现在则是豔丽。眉心不知如何多了一颗朱砂痣,红颜欲滴,一袭月白色的丝缎袍子裹著削瘦风流的身子,阴柔豔丽极煞,
原本的轻狂阳光也被阴冷所替代。
阿萝并不知他消失的这一个月里发生了什麽事,见到他,只呆呆抚著大腹,喃喃:“孩子……孩子就要出生了……你快当爹爹了。”
沈世伸出细长白净的手,摸了摸她的腹部,而後,表情淡淡地说:“走吧。离开这里。”
阿萝瞪大双眼,不可置信:“少爷,你在说什麽?”
沈世转身,瞧不见他的表情:“罪孽没必要继续下去,别问那麽多,不想我们孩子以後受苦,就走的远远的。永远不要再回来。”
“不!”阿萝虽然笨,却也不傻,看到沈世的样子也知道这其中必有蹊跷。她哭了起来,说:“我不走,少爷我不走。”
“走!”沈世几乎是厉斥了,“为人父母心,你不想我们孩子日後受苦,就听我的,走的远远的!”
“少爷!”
“阿萝。”沈世垂下头,声音压的低低的,夹杂著细不可闻的颤音,“我已经不是你的少爷了。走吧,算我求你。”
阿萝连夜离开鲤鱼镇。
离去前,沈世给了她一大笔钱,并将孩子的名字写在了纸上,交代她永远不要回来。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阿萝并没有走远,而是在鲤鱼镇外三十里地的地方,偷偷住了下来。
孩子生下来了。
是个男孩子,非常健康。
阿萝将沈世写给他的字条打开,取名,沈长华。
这一切,沈世并不知晓。
沈世也不知道的是,在阿萝离去的那天晚上,阿萝本想亲口与他告别,却在他窗下,无意间听到了沈家四兄弟的谈话。
仇恨的种子便是那一刻种下。
长华到七岁的记忆,几乎全是母亲在他耳边念的一个名字“沈世”,以及母亲的殴打。
母亲过的并不好,脑袋也不太中用,时常莫名其妙的发脾气,或者怨毒的诅咒。诅咒完了,便将长华拉到怀里,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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