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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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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至少意味着两人的关系能稍稍稳定,稍稍拉近些。既然她要把自己当作认识很久的朋友,无论是少女的奇怪念头也好,是一种自我防御意识也好,反正对琼恩来说都不是坏事。
“可能吧,”他含糊地回答着,“或许我们有些地方挺像的……”
甫一出口,他悚然一惊。原本只是随口敷衍,并没当真,但话说出来,却隐隐察觉到有些异样。正当他皱着眉头,仔细捉摸那一丝游离不定若有若无的感觉时,梅菲斯轻轻说话了。
“睡吧。”她说。
“嗯,”琼恩不再多想,抱着她,将少女的背贴在自己胸口,嗅着她身上的淡淡体香,“梅菲斯,”他有些迟疑地开口,“那个,我可以叫你艾弥薇吗?”
女圣武士的名字是“艾弥薇·梅菲斯”,梅菲斯是姓,艾弥薇是名。按照这个世界的习惯,不是特别熟识的人,称姓不称名,琼恩也一直叫她梅菲斯。但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不太喜欢叫“梅菲斯”这个名字,总感觉似乎过于刚硬,相比较而言,“艾弥薇”就女性化得多了。
当然这或许仅仅是一个借口,真正潜意识里的原因,是希望可以籍由称呼上的改变,进一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吧。唯有亲友熟人之间,才会称名不称姓,那么反过来,是不是叫她艾弥薇,也就意味着两人的关系在不知不觉间贴近了一些呢。
算是种小伎俩吧,对这方面,女孩子应该是比男人更加敏感的。
梅菲斯沉默着,没有回答,琼恩等待了一会,正当他以为被婉拒的时候,少女说话了。
“叫我艾弥薇就行。”她说。
沙漠篇第三十九节准备工作
第二天,梅菲斯去城中采购补给,准备路上必须的用品,琼恩留在房间里,研究从人面狮那里搜刮来的物品。当然,他最主要的工作其实是看守那颗黎明之石,这东西有盾牌大小,还是个圆球,梅菲斯总不好背着它上街。
当时从人面狮的藏宝库里,拿了一袭斗篷,一柄匕首,一副手套和一副靴子。当时毕竟身处险地,有些匆忙,简单鉴别了一下就拿了出来,也没仔细研究。出沙漠这几天,一直奔波劳累,也没功夫慢慢琢磨;今天正好休息,可以拿出来看看。
明天就要启程上路了,虽说雇了马车,以后又是平坦商道,但到底比不得前世的水泥公路和私家汽车,估计旅程也并不多么舒坦。路上估计也没时间来研究,只能现在来了。
斗篷倒没什么问题,当时琼恩就已经初步判断出来,是个位移斗篷。它能轻微地扭曲光线,让穿戴者实际所处的位置,和别人眼中看见的位置有一点偏移,以此躲避攻击。琼恩在阴魂城时,曾见过军队里很多士兵都穿这种斗篷,不过他们身上的应该是准魔法物品,不是真货。
阴魂城魔法技艺极其发达,不但能制作通常意义上的魔法物品,还能制作所谓的“准魔法物品”,制作简单,消耗甚少,也能达到和真正的魔法物品差不多的效果——但只在以阴魂城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有效,一旦离开这个范围就成了废物。
以琼恩目前的能力,仅仅能调配些药水,真正的魔法物品基本是制作不出来,也不敢做,对自身的伤害太大了。一个巫师,能力所限,每天能准备的魔法数量也是有限的,多了身体也承受不住;但如果他事先制作大量的魔法物品,到时候就可以动用这些物品来释放魔法,其实近似于一种强行提升自己施法数量的方式。
这当然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天下没有这么便宜的好事。一般来说,制作魔法物品都会程度轻重不同地削弱巫师的力量,伤害他们的身体,弄得不好还有生命危险。
按照阴魂城巫师学校的教育,巫师在能触摸魔网第五层之前,不要尝试做这种危险工作。如果需要魔法物品,宁可花钱去买。
琼恩很幸运,既不用自己做,也不用花钱买——实际上,稍微高级一些的魔法物品,一般的地方还真买不到,往往都在地下黑市流通,价格都高得离谱。阴魂城因为在幽影界待得太久,等若一座军事化管理的孤岛,无人敢哄抬物价,跟外面的世界还是不能相比的。
琼恩将斗篷穿上,浅灰色的布裹着身体,很合身(这种魔法物品都有一定程度内自我调整大小,以便配合主人身材的功能),倒是和黑色的巫师袍有些不太搭配的感觉——想到巫师袍,他倒是突然又想起件事情:得去买几件新的巫师袍来。自己备用的衣服都遗失了,身上这件也又脏又破。
而且在大沙漠的时候,老族长曾经从这件巫师袍,一眼就判断出琼恩的身份,这令他当时十分奇怪。按道理说,从外表看,巫师袍和普通的长袍是差不多的啊。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件袍子的式样,是古耐瑟帝国最流行的式样,所以被同为耐瑟遗民的老族长认了出来。
虽说耐瑟帝国已经覆灭一千七百余年,估计当今世上,还认识这件巫师袍式样的人并不多。但为了以防万一,琼恩决定还是再去买几件普通的来换上。昨天从商队老板那里听来的消息,说阴魂城因为那个疯狂计划,已经成了众矢之的、全民公敌,而自己就是从阴魂城出来的。倘若这般大摇大摆走在路上,一不小心被谁看出巫师袍的式样,进而推断出他的来历,只怕立刻要关进牢里去。
还是安全第一。
他再取出匕首来,这显然是整个用纯精金打造的,分量非常沉,托在手中隐隐有种往下坠的错觉。它的做工十分精致,握柄和刃脊上,镌刻着繁复细密的花纹,琼恩仔细地辨识着,感觉可能是某种文字,但他认不出来。匕首的刃非常锋利,在阳光下泛着寒光,琼恩翻转着欣赏,突然感觉锋刃上似乎还略带一点殷殷的青碧色。
难道带毒?
琼恩警惕着,小心地握着匕首的柄,四面看了看,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实验品来划一刀试试看。有魔法可以检测毒素,但琼恩今天没准备,也不打算为这点事情浪费一个法术。
他闭上眼睛,意识缓缓下沉,潜入匕首,发觉其中并未蕴藏什么特别的力量。看起来,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虽然做工精细,材料珍贵,但并不是魔法物品。
不过也不错了,精金是非常贵重的金属——据说胜过同等重量的黄金十倍,而且因为硬度极高,难以锻造,加工费肯定非常昂贵。总得算起来,这把匕首至少也值上百枚金币了。
而且身为巫师,虽然不指望要冲锋陷阵跑到第一线去砍杀,主要担任的还是军师、幕僚、辅助等工作,但总得有点防身的武器,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大惊小怪地动用魔法。琼恩这次出来的匆忙,也没顾得上好好收拾行李,布雷纳斯王子虽然替他准备了些东西,但却忘了给根法杖之类的武器。如今有了这把匕首,至少也安心些。
他将匕首插进长靴中,又从次元袋里将手套和浮空靴都拿了出来,这两件准备是给梅菲斯的。巫师施法的时候不方便戴手套,影响手指灵活,但对于握剑砍杀的圣武士来说就没有关系;至于浮空靴,其实反倒作用不大,谁闲着没事浮上高空做什么,琼恩特地把它拣出来,送给梅菲斯,更多是一种潜意识里的纪念意义。
他和梅菲斯虽然认识大半个月,在沙漠中一路同行,但第一次真正的交流谈话,是那次他夜晚出来行走,恰好撞上梅菲斯。女圣武士请琼恩用浮空术带她升上半空,观看远处的埃斯考城情形,借此情形,两人算是真正接触,琼恩也因此知道了她的名字。
反正浮空靴也和他的龙鳞盾一样,只要不用口令启动,平时也就如同寻常靴子无益,穿着也没什么区别。而且是魔法物品,能一定程度地自动调节大小,反而更合脚舒适。
他将浮空靴放在一旁,打算等梅菲斯回来让她换上;至于那个手套,却着实有些蹊跷。看不出是什么动物的皮革所制,呈殷殷淡蓝色,触手冰凉,当时他猜测是蕴藏了某种寒冰魔法,但也没有太细深究。毕竟是在人面狮的神殿里,万一又跳出什么恶魔来,那就吃不了兜着走。
如今再度拿出来看,大体上,还是和上次同样的判断:这手套是件魔法物品,里面应该储存了某种寒冰类型的魔法——但具体是什么,琼恩琢磨半天就一无所知了。因为他是精研变化学派的巫师,最不喜欢亡灵和塑能魔法,对这两大学派的了解仅限于一些基础。而寒冰类型的魔法,十有八九都是属于塑能学派的。
魔法物品不能乱用,否则不但没有功效,反而容易伤到自己。琼恩研究半天,发现着实弄不清楚,也不敢胡乱尝试。如果在阴魂城里,是有专门的魔法物品鉴定机构的,不对平民开放,只对贵族服务。如今在这阿德巴城,不知道有没有类似的机构。
琼恩对物质界的情况几乎是完全不熟悉,从出生就在阴魂城呆着,好不容易出门来,还都一直是在沙漠里挣扎。这些事情,恐怕得等梅菲斯回来先问问她。
放下这些,琼恩端详起旁边的黎明之石来。他解开包裹,察看着,奇怪自己上次在人面狮神殿里是怎么搞的,明明看得很准,结果一抓抓了个空,感觉就像是穿过幻影;但梅菲斯拿在手中又明明是个实体。
他伸出手,试探着去碰触,却发现自己的手指轻而易举地就探进这玫瑰色球体的内部,仿佛没遇上任何阻碍。琼恩吓了一跳,连忙把手缩回,球体依旧完整,没有丝毫破碎的迹象。他尝试着用手去抓,然后发现又像上次一样捞了个空。
真是莫名其妙。
正奇怪着,女圣武士回来了。
沙漠篇第四十节矮人美女
根据地图显示,此去一路上会经过桑达巴、银月城(银月联邦的首都)、艾尔沃德、雅塔、红松镇等较大的城镇,到达深水城。然后再从深水城转道南下,一路直达博得之门,也就是此行的目的地了。
梅菲斯是要送黎明之石到博得之门,遏制消除那里的大瘟疫。其实无论是奥术还是神术,都有远距离跨越空间传送的法术,只要找到足够强的巫师或者牧师来施法。梅菲斯的同僚中,其实就有这样的人物,开一个传送门,让人带点东西过去,原本并不为难,无奈他们这次要送的是黎明之石。
从本质上来说,传送门就是暂时创造出一个空间通道,能让一定的物体通过。普通的东西便罢了,黎明之石是晨曦之神兰森德尔创造的神器,其中蕴含的力量太强,一旦进入传送门,会立刻让空间通道瞬间崩溃掉,到时候反而麻烦透顶。
要知道,就连格拉兹特这种力量可以匹敌神祇的深渊恶魔领主,想拿到黎明之石,都得派遣投影附体凡人,亲自过来跑一趟。否则恶魔直接在深渊中打开一个位面通道,让人面狮首领将黎明之石丢进去就好了,何必这么麻烦。
教会没办法,只得派遣梅菲斯等人亲自跑这一趟。
至于琼恩,他是要去博得之门送信,找一个叫做拉沃克的老巫师——麻烦在于布雷纳斯王子自己都搞不清楚这个拉沃克住在哪里。从地图上看,博得之门是个非常大的城市,这让琼恩到哪里大海捞针去,总不成满大街贴寻人启事,这世界上又没有广播喇叭之类的东西。
尤其是知道博得之门正在爆发无法遏制的大瘟疫,已经死人无数后,琼恩的脑袋就更疼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瘟疫这东西不是普通的疾病,凶险无比。琼恩自度没有金刚不坏之躯,要他这时候跑到疫区去,心中实在忐忑不安。要不是有黎明之石这个护身符在,他都要考虑是不是先逗留一段时间,等瘟疫过了再去博得之门。
他没有告诉梅菲斯自己此行的目的,因为那势必就要泄露自己来自阴魂城的事情,只说自己左右无事,陪她去博得之门把任务完成。
梅菲斯并不多问,她心中应该是有所疑虑的,但既然琼恩不说,她也就不管。
算算路程,就算是平坦商道马车奔驰,大约也得要走近一个月,何况路上说不准又有什么耽搁,补给自然是不能匮乏的。梅菲斯去城中买了食物、水,以及她自己的换洗衣服,用包裹包着带了回来。
“都弄完了?”琼恩问。
“嗯。”
简短的交谈后,两人不再说话。自从昨晚的事情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起来。若说是朋友,似乎又说不上;若说是敌人,同样也没到这种程度;若说是情人,却更多是肉体关系,很难说有什么爱情;但若要说仅仅是床伴,或者说是主人与奴隶,似乎也不对劲。
这种微妙中略带尴尬的气氛,两人自然也都清楚感受到了,但他们都是聪明人,互相默契地回避这个话题,尽可能小心翼翼地维持着某种暂时的平衡。
梅菲斯进门时,正看见琼恩在研究黎明之石。她没有说话,走过来,用包裹将它包起,扎紧,放在床上。
“我为什么碰不到它?”琼恩问。
“黎明之石只会被善良的心触摸到,”梅菲斯背对着琼恩,整理着刚买来的东西,“而邪恶则会被它伤害。”
“那我呢?”
“你处于中间状态,所以你不会被它伤害,但也碰不到它,”梅菲斯解释,“于你来说,它等于不存在。”
琼恩耸耸肩,这个评价听起来,唔,倒还马马虎虎。他自知不是个善良的人,但却也不愿意被评价为邪恶——至少不愿意被梅菲斯这么评价。
如果可能的话,他还是希望能在女圣武士心中留下一个比较正面的形象。
“艾弥薇,我出去买点东西。”琼恩说。两人必须有一个留守,看着黎明之石,另外一个自由活动,这是事先说好的。如今梅菲斯已经回来,他也该去买点自己的私人用品了,至少像刚才想到的,弄几件新巫师袍。
“嗯。”梅菲斯应了一声。
※※※
琼恩走出旅店,按照老板指点的路线,找到了市场。他这算是第一次到外面的大城市来,不免有些好奇,但看了一会,却发现怎么感觉和阴魂城有几分近似。事实上,琼恩不知道,阿德巴城和阴魂城一样,也是个军事化管理的地方,风格自然有些雷同。
他粗略统计了一下,发现路上看见的行人中,大约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矮人,大概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人类,而且大多一看就不是本地人,而是如他一样的外地来客,这是一座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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