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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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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的研究努力,而是他们的血脉——他们随莫拉丁的雷鸣祝福降生。或者说,他们其实是某种特别意义上的术士。
这并不是一种有普遍适用意义的技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其实是把奥法者往神术者的方向拉近了一步。大概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这座矮人城中,巫师居然也住在神殿里的缘故。
身为一名阴魂城的巫师,琼恩本能地敌视和反感这点。不过这是矮人们的事情,他自然管不着也懒得管。只是,如果这种作法推而广之,如果人类神祇也模仿莫拉丁推行这一套……
总觉得心中隐隐有些不安呢。
等等……
“那么,雷鸣祝福之年以后出生的矮人,”琼恩试探地问,“同样也是雷鸣之子吗?呃,我的意思是说,他们也和您一样拥有这样优秀的魔法天赋吗?”
老矮人摇头。
琼恩暗自沉思着,莫拉丁突然降下雷鸣祝福,生生造出这么一批雷鸣之子来,背后似乎大有深意,只怕不仅仅是培养一批矮人巫师这么简单吧。
沙漠篇第四十三节大势所趋
不去理会这些,他趁这个机会,将那副冰冷的淡蓝色手套取了出来,请老矮人帮忙鉴定。老矮人拿着琢磨了一会,说:“寒冰手套。”
他戴上手套,念了一个字符,将手掌摊开给琼恩看,手套上已经缓缓升起白色的冷气,微微凝结起一层寒霜。老矮人伸手,握住桌上的水杯。“波”的一声轻微裂响,水杯瞬间碎成了七八块。
老矮人将手套取下,还给琼恩,告诉他激发力量的咒语。琼恩默记在心,又把那柄匕首取了出来,请他鉴定。老矮人接过匕首,漫不经心地看了看,陡然脸色一僵。
“这匕首你从哪里得来的?”
这个问题琼恩自然不会老实回答,他本来想说是临行前导师给的,但随即想到这理由说不通,如果真是导师给的,哪里还需要拿来鉴定。最后他随便编了个理由,说是路上在店中看见,店主也不识货,低价出售,他觉得有些名堂,就花钱买了下来。
老矮人又看了半天,从桌子抽屉里取出一副深蓝色眼镜,仿佛是水晶制作的,小心翼翼地戴上又看了一会,最终点点头,“回返匕首,”他说,“你捡到好东西了。”
琼恩不知道回返匕首是什么东西,经老矮人解释才明白。这柄匕首中灌注了一个类似回返真言的法术,具体用法是预先用匕首割破手指,滴一滴血出来,用琥珀封住,放置在某处。以后万一遇上危险,只要握着匕首念诵咒语,就能自动传送到琥珀的放置地点。
和传送术比起来,这回返术十分不够灵活,它只能固定地传送到预先指定的地点,而不能如传送术一般随心所欲自由指定。而且也很不安全,如果那枚封着血的琥珀被人发现、销毁,那回返术自然就不能再生效;如果有人恶作剧,把那枚琥珀丢到大海里去,到时候这边人一回返,结果发现返回到了海底,身边都是鲨鱼……
虽然有种种不如意,但到底是多了一项保命的护符,何况原本就是白得来的,琼恩也没什么好抱怨。传送术自然好,但那不是他目前可以去考虑的事情,太遥远了。
老矮人这里就有琥珀,现场取来,琼恩用匕首割破指尖,滴了一滴血出来,封在琥珀中,收进口袋。老矮人又将激发回返真言的咒语教给琼恩,他抚摩着匕首,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让琼恩很怀疑老矮人是不是不想把匕首还给自己了。毕竟,矮人族虽然素有豪爽好客的风评,但其对财宝的贪婪小气,也是声名在外的。
但最后,老矮人还是一脸舍不得地把匕首还给了琼恩。这种鉴定魔法物品的活,自然是要收钱的,老矮人虽然和琼恩相谈甚欢,但收起钱来可是毫不客气,充分展示矮人一族著名的贪婪习性。鉴定费和三件巫师袍,连带那份琥珀的钱在内,一口气收了琼恩九枚金币,还说是抹去了零头。
天色不早,琼恩起身告辞。老矮人似乎很难得遇到人类巫师,或者说令他想起了当年去人类城市学习魔法的往事,居然还有些留恋。但他又不是美女,琼恩自然懒得有兴趣——事实上,还正有个美女在旅店里等他呢。匆匆说了几句,便逃了出来。
※※※
在回来的路上,他顺便又买了些其他衣物,回到旅店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黑了。梅菲斯守在房间里,看着那枚黎明之石。
旅店里也有晚餐供应,琼恩让服务生送了两份上来。其间琼恩对梅菲斯说起今天在矮人神殿的遭遇,顺便请教为何这些矮人神祇能共聚一堂。而且那座神殿名为“莫拉丁熔炉之殿”,显然应该是莫拉丁的神殿,为何同时塞进那么多矮人神祇的塑像进去。在人类神殿中,这是不可想象的。
“锻魂者莫拉丁是矮人的主神。”梅菲斯听了琼恩的描述,丝毫不以为意,平静回答。
“主神?”琼恩重复着这个词,他不甚明白,因为以前似乎没听过。
“矮人的神祇和我们人类不同,”梅菲斯解释,“我们的诸神……比较散乱,”她轻轻蹙起眉头,思索着,努力选择了这个比较合适的形容,“但矮人诸神却是比较有组织化的。”
她摇了摇头,似乎对自己的这个形容也不甚满意,但一时也想不出更合适的词来代替,只好作罢。“我们的诸神,并没有某一个领袖,或者说一个最高位阶者,但矮人诸神是有的,就是莫拉丁。莫拉丁是所有矮人神祇的领袖,这便是主神。”
莫拉丁不但是矮人诸神的领袖,同时还是所有矮人尊奉的神祇。按照矮人的说法,所有矮人的灵魂都是莫拉丁从他的熔炉中锻造出来的,所以莫拉丁又有尊称“锻魂者”。一个矮人可能会信仰其他某位矮人神,但他同时也可以算是莫拉丁的信徒,便如琼恩碰见的老矮人丹吉尔。
相对人类的诸神来说,矮人神系比较团结紧密,如果要说有矛盾,大概就是以拉杜格和深地·杜菈为代表的灰矮人神比较特立独行,和其他矮人神祇比较不合。不过就目前来说,大体还算相安无事,至少还能放在同一座神殿里接受信徒朝拜。没有恶劣到人类诸神那样,动不动就你死我活,弄得天翻地覆。
“拉杜格?”琼恩听到梅菲斯提起这个名字,想起就是老矮人巫师信仰的神祇,“你说他是灰矮人神?他不是矮人的魔法神么?”
“魔法神?”梅菲斯略想了想,毕竟她对矮人的信仰其实也不是特别熟悉,“也勉强可以这么说了,”她评价说,“不过其实他主要的身份是灰矮人的守护神。”
灰矮人这个词琼恩倒是知道。矮人是个泛称,其中包括盾矮人、金矮人和灰矮人三大类,以及一些数量稀少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其他族群。前两大类矮人基本可以一视同仁,差别不大,但灰矮人便比较特别些,他们是居住在幽暗地域的,很少在地表出现。一般人说矮人,其实指的是盾矮人和金矮人,不包括灰矮人在内。
比起其他矮人,灰矮人的名声普遍要恶劣些,素有“邪恶”的评价。盾矮人和金矮人往往相处融洽,但对灰矮人也比较敌视。拉杜格作为灰矮人的守护神,和其他矮人神祇关系自然也就不佳。虽然他名义上是魔法神,但其他盾矮人和灰矮人中的施法者,都罕有崇拜他的。
灰矮人头发和皮肤全是灰暗色的,非常容易辨认。琼恩今天遇到的那个老矮人巫师显然不是灰矮人,他却信仰拉杜格,也算是非常少见的事情了。
梅菲斯对于这些倒也并不在意,但当琼恩提到“雷鸣之子”的时候,她微微点了点头。
“大势所趋。”她说。
“什么?”琼恩没听明白她的意思。
“上古传说,在大约六千年前,矮人族曾经在大陆上建立过庞大的帝国,”少女解释,“但后来人类崛起,矮人族被迫退居深山。”
矮人族退居深山,奉行保守封闭的作风,和人类社会断绝往来。初时还能相安无事,但随着人类繁衍日多,扩张加剧,原有的地域不能容纳,不可避免地又开始开发山区,侵入矮人族的地盘。
如今在人类的城市中,矮人的身影已经越来越常见,包括商人、工匠、佣兵、冒险者,甚至移居而来的平民百姓;而在矮人聚居地,也渐渐能看到人类的身影。便如这座阿德巴城,以前纯然就是矮人的地盘,根本不允许人类来往,如今也加入了银月联邦,也接纳人类的商旅和游客了。人类和矮人,交往越来越密切,越来越频繁。
这种局面的改变,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雷鸣之子。是他们倡导放弃矮人族的保守作风,主动进入人类社会,学习魔法和人类的文明,参考借鉴人类的社会体制,促使人类和矮人交流来往的加速。
琼恩微微点头,他大约明白了梅菲斯刚才所说的“大势所趋”是什么意思。
人类的繁衍、扩展,让矮人族已经无法继续闭关锁国下去。长此以往,被吞并,或者说“融合”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人类原本就是极具侵略性的种族。琼恩甚至可以想像,百年之后,只怕大陆上就没有“矮人”这个独立的种族了。
既然融合已经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那与其坐守等待,不如积极主动,争取更大的利益。矮人主神莫拉丁降下雷鸣祝福,诞生雷鸣之子,可能目的也在于此吧。
在刚才和老矮人的谈话中,琼恩也知道:雷鸣祝福之年出生的矮人是雷鸣之子,但其后出生的矮人,依然还是普通的矮人,并没有表现出多少魔法天赋。雷鸣之子虽然天赋强大,但这种天赋更多来自神赐,只怕也不能繁衍继承下去。目前矮人族的巫师阶层,就是靠这些“雷鸣之子”支撑着,他们后继无人。
仅仅一代人,能做什么呢?
矮人的寿命比人类长得多,一般能活到四百岁。雷鸣祝福是六十六年前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这些雷鸣之子们,大概还能发挥作用的时间是三百年。过了这段时间,雷鸣之子凋零去世,矮人族受先天条件的限制,在魔法上的成就肯定会比现在退步。
难道这三百年内,矮人和人类就要全面融合么……还是说未雨绸缪,早作准备?
反正,大势所趋,不可逆转,只能积极迎上。
琼恩思索着,倒是想起一件事情来。如果矮人族和人类真的融合,那在宗教信仰领域,势必有一场争夺,便如人类有人类的战神,矮人有矮人的战神——以前各拜各的,互不相干,如今融合为一,难道还能容忍两个战神并立不成?
沙漠篇第四十四节文字游戏
不过这些事情与琼恩和梅菲斯都无关,随口说说,也就放下。晚饭毕,收拾整理好东西,也便早早休息,明天一早便要启程赶路,马车都已经停在旅店后院了。和昨晚一样,琼恩再一次享受了少女樱唇的温顺服侍,但当他试图得寸进尺,想真正一亲芳泽的时候,却被坚决地阻止了。两人如今的关系微妙,若即若离,琼恩也不想强来,怕反而弄巧成拙——再说他终究有些胆怯,万一梅菲斯真发起火一剑砍过来,琼恩自度是万万躲不开。只能暂时打消念头。
梅菲斯这一夜睡得很安详,没有再做奇怪的恶梦。第二天,两人乘马车上路,离开阿德巴城,开始前往博得之门。雇来的车夫倒是一把好手,驾车十分稳当,而且极有职业道德,从来不多管闲事,即使他多次听到后面车厢里发出的淫糜声响。
长路漫漫,旅途寂寞,总要有些娱乐消遣。对于梅菲斯,琼恩是觊觎已久,虽然如今可以算是初步得手,但他自然不会就此满足。一路上,琼恩缓慢而小心翼翼地实施着他的调教计划,虽然直到到达博得之门,他还是没有成功地吃到梅菲斯,但至少在他的悉心指导下,女圣武士的技巧是越来越高明了。
两人在车厢中,通常是琼恩在看他的魔法书,温习学过的法术,但马车实在并非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商旅通道虽然较为宽敞平坦,终究也不是水泥路,马车更不能和汽车相比,还是颇为颠簸摇晃。所以琼恩的学习计划往往是中途夭折,改为另一种锻炼。
博得之门的瘟疫已经持续很久,每天都有人死去,梅菲斯自然十分焦急,一路上几乎是马不停蹄。虽然经过银月城、深水城这种著名的大城市,也都是匆匆而过,根本没有观赏的机会。从阿德巴城到深水城的一段路程,因为有银月联邦和深水城的军队沿途护卫,打击盗匪,所以倒还平安;从深水城到博得之门,路上就撞上了好几起强盗。
当然,他们都很不幸,因为遇上了梅菲斯。
“前面还有多少人埋伏?”少女问,她手中的银剑抵在一个强盗的脖子上,身旁全是被砍断头颅的强盗。
“你……你保证……如果我说了就放了我。”强盗战战兢兢地讨价还价,他看出这个少女似乎是个圣武士,至少是个正义人士。
琼恩在旁边以怜悯的眼光看着强盗。
“我保证。”梅菲斯立刻回答。
强盗如蒙大赦,立刻把所知道的情况全都一五一十坦白出来。当他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梅菲斯点点头,“谢谢。”她说,一剑挥出,强盗的脑袋就咕咚滚落在地,两眼圆睁,死不瞑目。
这种场景见得多了,琼恩也就习以为常,只是他还是有些奇怪。终于有一次,他提出了疑问。
“其实你没必要这样啊,”巫师建议,“你完全可以在不欺骗他们的前提下达到目的的。”
梅菲斯静静等待着下文。
“比如说,你可以对他们说:‘如果你们老实回答出我所有的问题,我就饶了你们,否则就杀。’然后等你问完想要的问题,再问一句:天生有多少颗星星——他们肯定答不出,然后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动手了。”
梅菲斯的碧绿眼眸里泛着微微冷笑。
“文字游戏,语言误导,这是魔鬼的小把戏,”她说,“我是圣武士,不屑于如此。”
琼恩皱着眉,“但你现在这么做不是明显的欺骗么?”
“你可以这么认为,”梅菲斯理所当然地回答,“笨蛋才会相信我会真的答应。”
巫师觉得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但他们不知道啊。”他勉强说。
“那是他们笨。”
“但世界上本来就有人聪明有人笨……这不算什么错吧。”
少女微微点头,“笨不是错,但既笨还又敢出来当强盗,那不就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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