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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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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夜路走多了会撞见鬼,这旧货市场去久了,也会有撞大运的机会。
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今天就有一个看上去不甚打眼的年轻人摆了个摊。东西零零碎碎不算多,却一下子拽住了两人的脚步。
丁老头一眼相中了一个盘子,花草纹饰边,盘心两条嬉戏的鱼,形态活泼灵动,“皆若空游无所依”,但凡对瓷器有点研究的人,都能认得出来,这是一款青花瓷盘。
看丁老头爱不释手的样子,就知道他肯定会买下来了。董洁很羡慕,“师傅,所有的货都在这儿了?还有没有和那个差不多的东西?”
“哦,对了,还有一个瓶儿。”小贩从旁边一个布口袋拿出一个青花梅瓶。
梅瓶上是一幅泼墨山水画,云雾山色,“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恰是这句诗的生动写照。
“天青过雨!”董洁低呼出声。
“雨过天青云破处,这般颜色做将来。”宋朝徽宗皇帝为瓷器题词,天青过雨之名,由此而来。
“天青过雨”是青花瓷上品中的上品,存世极少,也是最美丽的颜色,传说中这种釉色必须在烟雨天才能烧出来。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在瓶底书汉隶仿前朝的飘逸,就当我为遇见你伏笔……”
记忆深处,一阵柔软缠绵的旋律穿越时空,在她耳边轻轻响起。
这一刻,所有的人与物都淡化成遥远的背景,她眼中只有这尊美丽的瓷器。
做瓷器的工匠,和无数曾经珍藏珍爱过它的人,都已经走进历史深处,大风吹过,抹去他们所有的存在痕迹,他们的的喜怒哀乐,后人不会在意也不会知道,只留下这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
因为喜爱,所以想要拥有,有一天她也会在风中逝去,尘世间不留一点痕迹,到那时,它仍然似现在这般沉默着静静的美丽着吧?鼻中忽然一酸,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冉冉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宣纸上走笔至此搁一半。釉色渲染仕女图韵味被私藏,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你的美一缕飘散,去到我去不了的地方……”
青花瓷青花瓷,你红尘辗转,脆弱的一磕即碎,却完整存留到今天,有多少人为你,付出过爱与努力?
我能做的不多,只想在拥有的时候,好好保护你,隔着重重历史,和许许多你曾经的主人,一起静静观赏你永不褪色的美丽。董洁决心要买下它。
心里断定这是稀世珍宝,她现在迫切想要知道的是,这款梅瓶是多久前的作品,一般情况下瓶底都有年号做款识,可以知道大概的年代。董洁小心翻过,咦,瓶底没有年号,只有四个字。
“哥瓦弟玉。”董洁轻轻念出。
青花自诞生起,迅速成为中国瓷器的霸主,七百年来无人撼动。
我国古代青花瓷,绘画装饰清秀素雅,瓷器底部的文字,图案款识种类繁多,各个时期的款识均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根据青花瓷款识的形式、种类来看,主要可分为纪年款、吉言款、堂名款、赞颂款和纹饰款五大类。
丁老头跟她解释道。“赞颂款在传世青花中,相对来说数量较少。这个款识很有意思啊,‘瓦’即陶,比瓷器历史悠久,是为大哥,而瓷又比美‘玉’更洁白光润,‘玉’就只能屈居为‘弟’了。”
丁老头也是识货之人,他忍住内心的喜悦,当着小贩的面,只含蓄的评价道:“这东西不错。”
“老爷子识货。”
小贩一旁插嘴道:“这是我们家解放前传下来的。我跟你讲,”他左右瞧瞧无人,方低声道:“解放前,我爷爷在一个国民党大官家里帮工,那大官家里有不少这玩艺儿。后来,共产党胜了,大官要往台湾跑,我爷爷,嘿嘿,乘着他们乱成一团的时候,偷偷带了这两件东西出来。他也不懂,琢磨着那大官最喜欢拿在手里把玩这两个瓷器,估计是好东西。拿回家藏了起来,只说要做为传家宝,好好传下去。要不是我结婚急着用钱,这东西是万万不会拿出来卖的。不瞒你说,我虽然不懂,瞧着却也喜欢的紧。老爷子一瞧就是个文化人,和我们这些粗人不一样,如果喜欢,就买回去,我也算是给它寻了个好人家。”
哎哎,这东西是她先看上的吔,听这小贩的意思,倒想卖给丁老爷子了?
董洁赶紧开口道:“爷爷,我好喜欢这上面的花纹哦,我要买。多少钱?”仗着自己年龄小,她先下手为强,直接跟小贩问价。
“这小姑娘是您孙女吧?真可爱。小姑娘,这东西很贵哟,你的钱留着买零嘴吃吧,至于这个嘛,还是你爷爷买比较合适。”
丁老头接口道:“就是就是,小洁,爷爷买下来,小洁喜欢,可以到爷爷那儿看嘛。”
“不嘛,我有钱,我要自己买。”
“叔叔,卖给我嘛,好不好?”她干脆对小贩用上了美人计,呃,说错了,是小孩子的撒娇大法。
小贩只知道这东西是个宝贝,很值钱,到底值多少钱,心里也没底,算算自己结婚,嗯,要送彩礼,加上请客吃酒的花费,“二百五十元,小朋友,如果你能拿出这笔钱,叔叔就卖给你。”
这笔钱就现在来说,数目确实不小,本来有还价空间的,只是,看看一旁虎视眈眈的丁老头,董洁瞬间做了决定,“好,二百五就二百五,叔叔,一会你跟我去银行取钱,行吗?”
小贩自以为做了好事,“老爷子,你老好有福气,瞧,小孙女多懂事,有钱不去买零嘴,买古董送给爷爷。好,叔叔就卖给你了。”
马屁拍到马腿上,这个二百五。丁老头吹胡子瞪眼,她懂事?对,她确实懂事,太懂事了!
董洁拿过先前丁老头赏玩的鱼盘,这鱼盘属于“堂名款”。堂名款以典雅的堂名、人名写在瓷器上,作为私家收藏的标志,基本上,落这种款的也是瓷器中的上品,制作精良,有很高的收藏价值。
她讨好的对丁老头笑,“爷爷,这个也很不错哦,爷爷买不买?”呃,只要不与那款“天青过雨”比较,单就这鱼盘来讲,绝对是难得一见的精品哦。
“怎么着,看样子我们小洁也看上这个鱼盘了?”
“我当然喜欢了,很喜欢很喜欢哦,”她送上一个大大的灿烂笑脸,“不过,既然爷爷也看上了,小洁当然不敢夺人所爱了。”
“买,爷爷当然要买,没鱼虾也好,是吧?小洁。”丁老头兀自咬牙切齿。
……
“你可真是收了个好孙女啊,历害,太历害了。”回去后,一见到陈老爷子,丁老头似真似假的立刻开口抱怨。
弄明白来龙去脉,陈老爷子高兴的哈哈笑,他就乐意见丁老头吃憋。
“小洁,今天你可给爷爷长脸了,走,爷爷请你吃好吃的,咱们庆祝庆祝去。”
第二十四章 开学
接下来的日子,董洁一半时间和丁老头满世界找好东西,一半时间跑到店里帮忙。当然不会有人舍得让这么一个粉雕玉琢般的小姑娘进厨房,收钱记帐的活计累不着人,她做起来倒也顺手。以前都是大山在做,她接手,大山正好腾出身来学习,课本是陈靖文送来的,小学全部的课本都有。
小姑娘收钱记帐那叫一利落,更弄出一个按月结算的明细表,只消把每天收入支出的数字添上即可。一边还能游刃有余的同大山讨论书本上的问题。赵杰已经见怪不怪,嘴巴也不再张大。天才,天才和他们这些普通人本来就不一样,表现的出格点那叫正常,对吧?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董洁翻找出“伤仲永”的课文,与大山仔细研读,末了惊叹道:“奇才,奇才,世上竟有这样的天才,连字都不用学就会作诗。可怜我,辛辛苦苦到现在,一首诗也做不出来,失败啊,太打击人了。”
大山以为她真的不愤,“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他念出下文,安慰她道:“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生的,可他不学习,最终成了一个平凡人。我们小洁可不一样,每天都要看好多书,又从丁爷爷那儿学到很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天才加上勤奋,怎么会是那仲永能比得上的。”
董洁在心底偷笑,她哪里会真的去争这口虚无飘缈的气,平时捧书,大半是做样子给大山看的,今天特意找这篇课文出来,不过是最后一次给大山灌输:这世上有些事说不清,异于常人的天才神童真的存在。嘻嘻,只要大山彻底接受这个观念,她以后若有什么出格的地方,他自己也不会觉得太奇怪了。
小学科目少,就语文、数学两门主科,余者历史、自然、地理,都只是简单走走形式罢了,“外语从娃娃抓起”的口号,那是十几年后的事儿。大山启蒙是从高中的语文开始的,数学嘛,他自己开店每天同钱打交道,对数字自然极为敏感,再加上董洁不时从旁指点,暑假开学前的插班考,他让所有的老师都大大吃了一惊。
这年头,早教、请家教都是没影的事儿,孩子们基本是在家长和老师的放任自流下过日子,除了烦恼每天放学后的作业,和放假时每天的一篇日记,基本上这个时候的小学生,过的是很幸福啦。身边有董洁这样一个变态的存在,没有深受打击怀疑自己是不是比较笨,已经算是很坚强了,所以,大山对自己的聪明没有足够清醒的认识。突然间收到了别人的大力赞赏,一时间真有些适应不良。呃,他挠挠头,自己这样的也叫做天才?那小洁算是什么?外星人?
金秋九月,一早一晚的气温,已经变得极为清爽了。
大山就读的胜利路小学,可以说是一所高干小学,怎么说呢,反正市政府的子女,部队大院的孩子,基本上都会在这所小学就读。
董洁有考虑过,是否进一所普通点的?一般人家的孩子,都在附近的一小读书。不过,陈老爷子那一票老人坚持要进就进最好的,大山的入学考,给老人大大长了脸,尤其是听到大山一天校门都没进过,完全凭自学,老师们吃惊的样子,更是让陈老爷子笑了好久。
从三年级的试卷开考,四年级、五年级,直到最后,老师们甚至拿来了升初中的入学考卷,对了,这个时候是八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只有五年。老师们最后给出的结论是,大山完全可以直接进入初中,不过,鉴于他的特殊情况,而且年龄也实在有点小,建议他读五年级。
今天是大山开学的日子。
陈老爷子要了辆车,亲自送他过来,董洁自然也跟来了。
校门口,小轿车一辆接一辆,流水般进进出出。市政府头头脑脑大都配有专车,部队的老领导们,出门时要辆车也不难,在这升新学年的开学日子,许多家长自然会亲自送上一趟。董洁怀疑,是不是有些孩子,看到别的家长开车来,自已也坚决跟父母做出这种要求?小孩子的攀比心很重的。
而且,她再注意观察,学生们的着装,相对普通家庭来说,一个个都比较出挑。现在还没有统一的校服一说,许多孩子的衣服,看得出来是自家父母特意给量身订做的,个别人穿的尤其显眼,估计是有海外关系,或者家里大人有机会去香港等地出差特意带回来的。
大山身上穿的很朴素,呃,董洁也只能用朴素来形容了。以前是没条件,有得穿就不错了,补丁摞补丁她也看惯了。后来自己赚钱了,因为两人都在长身体的年龄,她更注意日常饮食搭配,再者,摆摊也好开店也好,都是同柴米油盐打交道的活,衣服嘛,没有补丁保持干净卫生就好。所以,大山并没有置办下几件衣服,像今天,身上穿的这件灰上衣,青黑色的裤子,显得肥肥大大,极不起眼,咳咳,那是放在平常,在这群孩子中一站,就像是一只闯进白马群中的黑马,那是相当打眼。
大山自己不在意,他上学是来学知识的,不是比吃比穿,况且,他靠自己的勤劳,挣的钱比这些孩子的父母加在一起都多得多,自然不会计较别人投在他身上的略显怪异的目光。
他可以不在乎,董洁却不能不放在心上。她是什么人啊?以前她正经可是名牌大学毕业生,外企的服装设计师,在服装行业,那也算是小有名气。她责备自己的粗心,不应该啊,怎么就没事先想到这个问题?嗯,要好好给哥哥做几身衣服。
心里有了主意,她便注意打量过往孩子们的衣着。基本上,这些学生的着装,就可代表时下孩子的穿衣时尚,设计几件衣服简单,可也不能太偏离时代大潮流不是。
她这边仔细凝神,看在陈老爷子眼里,就误会她是在羡慕别人可以背着书包快快乐乐进学校。他一拍脑袋,暗骂自己老糊涂,小洁可不是也到了该进学的年龄了,他孙子也差不多这样大小,之所以不常在他跟前,就是因为要上学。
“哥哥上学了,小洁是不是很羡慕?哪,回头,咱们小洁也上学去,嗯,就去不远处的那家育红班,哥哥和爷爷接送起来也方便。”
“嗯,啊?”董洁回过神来,“育红班?”哦,对了,就是幼儿园。育红班,哈,真是陌生又熟悉的字眼啊。
等一下,要她上学?不,不不不,她可不要重头再做个傻傻的小学生,更别提去育红班,跟一群,嗯,断奶没多久的小孩子混在一起。
“呵呵,爷爷,这个问题咱们要好好商量一下,”她打起太极拳,开始琢磨着怎样打消老人这个念头,“你看,现在情况它是这个样子的……”
第二十五章 小小裁剪师
最终董洁还是摆事实讲道理,连墨迹带撒娇,总算搞定了上学问题,老人们做了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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