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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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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老爷子有些责怪道:“不管怎么样,自己带相机拍一张也好啊,就没想到我们这些老人家吗?你们走时忘了多嘱咐一句,结果就——真是让人操心的家伙!”他们不能亲身到现场给予祝福,过后看看照片也是种安慰。况且,几年后他俩个再正式举行婚礼,话是这么说没错,毕竟还有好几年的时间么,他们年龄大了,其间是否有个万一谁也说不好。人到了他们这把年龄,已经不忌讳谈到死亡。
  大山与董洁只能连连陪罪,说自己思虑不周。
  稍后,女人家都散了,或者休息,或者下厨忙活准备饭菜。唐援朝碰碰大山:“你们现在只是名义上的夫妻?”
  “唐叔——”
  大山无奈的低呼,他竟不知道,原来这位让他尊敬的长辈也有八卦地爱好。
  他看看外公和唐老爷子,两位老人家状似充耳不闻,唐老爷子一个棋子捏在手里,半天却不落子,两位长辈耳朵竖地高高的,正等着他地答案。
  “你不用看他们,这是正经的问题,他们也关心着呢,就是不好像我这样直接问出来。好了,别挣扎了,老实交代。”唐援朝毫不放松的追问,且补充道:“要说实话。”
  这边董洁也遇到差不多的情况。
  唐春燕话里话外旁敲侧击,董洁却不是十几岁的女孩,那么容易被套出话,便大打太极拳。
  呃,虽说不是多要紧的事,但这等隐私的东西,她还是不习惯跟人说。
  从前听人讲,很多有经验的老人家,单是从女生走路和脸上就能看出是不是完璧。
  董洁听说过这种传言。发现唐奶奶和外婆正留心看她,便有些心虚。
  这等子事,真是,哎,她的隐私权啊啊啊——
  农场大致完工,照着原订计划,兄妹俩打算回国后就搬到农场去住。
  搬家前,大山在家里举办了最后一次同学聚会,也算是康康回国的接风宴。
  只请了素日最为交好的几个人,如伍阿哥、曹浩然、张燕等人,周若璇为此特地从深圳飞过来。
  但并不拘泥于同学,郝璐和唐峰也来凑热闹,于大伟就带了林小芳过来。
  这是董洁第一次见林小芳。


第三百三十章 礼金

  董洁本身的性子,就不是多么热情的人。除非工作上不得不为之,否则她是疏于主动去交际的。
  于大伟带林小芳进来时,她正和郝璐说话,没有很在意。
  直到大山领着那两人过来,才挪出注意力。
  “能认出我是谁吗?”
  那个皮肤偏黑的女孩上前一步,主动跟她招呼,普通话不是特别标准,略微带一点不知道哪里的地方口音。
  听她这么说,董洁仔细打量她。
  皮肤比一般女孩子都偏黑一点,长的挺漂亮,眼睛尤其漂亮,又大又有神,瞳孔特别的黑亮,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诸如黑珍珠、黑葡萄这样的形容词,忍不住会想多看两眼。
  似乎有一点点眼熟,但董洁真的没有印象。
  “是璐璐的同学?”她猜测,然后自己摇头,太不靠谱了。郝璐的同学她偶尔也见过几个,但她们怎么样也不至于和于大伟同来。
  大眼睛女孩摇头,似乎想伸手握过来,却又半途收回去,满脸欢笑道:“我是林小芳。”
  林小芳?董洁真惊了。“你不读书了?不、不是,你什么时候来北京了?”
  “小芳转到北京读书,和你们出国前后脚的错开,现在都一个多月了。”
  于大伟简单说明情况,最后补充道:“她特别想见你,天天问我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董洁脑中飞快的把事情想了一遍,眼睛盯上一旁的大山:哥。是你地主意吧?
  大山明白她要表达的意思,略微点了下头。
  董洁同林小芳通了几年信,私心里也极喜欢这个女孩儿。
  林小芳再早熟,在董洁看来,也只是一个孩子。
  或许偌大的中国,懂事、聪明、在逆境中挣扎着向上不肯轻言放弃的人很多,但有缘结交成为朋友、这样的机会却实在太少。不管她因为什么原因来了北京,董洁是真心希望她能有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小洁,你长得真好看。比我想像中还好看。”林小芳笑的眼睛都眯起来,“暑假时接到你的信,你说你不小心生病了,懒懒的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我一直想,要是有机会陪在你旁边,能陪你说说话就好了,现在真地可以做到了,小洁……”
  她俩个拉着手说话,郝璐便也凑近了搭话。
  大山放她们三个人在一块说话,自己与于大伟转而招呼着新进门的老同学。
  不多时。大家差不多都到齐了。
  周若璇提前一天来京,住在张燕那边。她俩过来前特意招呼了康康,三个女孩子一如大学时共进共退一般,结伴一起到访。
  伍阿哥如今是名律师,外人前一副谦谦君子样,不是特别好亲近,但在老同学跟前,却回复了健谈好玩闹的本性。
  他婚期订在年前,曹浩然揶谕他:“五阿哥,你这是打着娶个老婆好过年的主意是不是?夏天不办。秋天不办,偏偏订到冬天去,大冷天的也不嫌折腾……”
  一个男同学起哄道:“浩然,你这就不懂了吧?大小伙子睡凉炕、全凭火力壮,大冷天娶媳妇才好呢,光明正大有借口搂着老婆亲热。亲爱的,你冷吗?亲爱的,我冷。亲爱的,来,抱紧点,哥哥给你取暖,……”他捏紧嗓子嗲声嗲气学着女声说话,尤其模仿伍阿哥讲话的口气,只把大家逗的前仰后俯地笑。
  伍阿哥一个个点名。“你们现在个顶个都出息了。敢情就出息在嘴皮子上啦?告诉你们,赶紧的啊。钱包不够鼓的,抓紧时间攒钱,到时候一个个给我等着……”
  康康大笑,“哎哟喂,天底下有没有这个道理,你今儿敢情这是拦路抢截来了?跟你报备一声,我是刚毕业的穷学生,没钱——”
  大山和他们一起笑闹,抽个空回头找董洁。
  就见那三个女孩正头碰头窍窍私语。她们同龄,那两个是中学生,认真论起来,董洁的生日最小……
  看到董洁笑盈盈的侧脸,大山突然觉得有点不自然。
  “怎么了?”
  伍阿哥终于找个由头,祸水东引,把众人注意的焦点从自己身上移开。一边抓了个水果咬着吃,顺着他的眼光望过去,碰碰突然出神的他。
  大山笑笑,也抓颗苹果吃,“没有,突然觉得、年轻真好。”
  “喂,你不要用这种语气好不好?太打击人了,咱们也很年轻啊,哪个站出去都是响当当的青年才俊,不就是比她们——”伍阿哥瞧瞧那边相谈正欢地一桌,撇撇嘴,“年长那么几岁嘛。”
  大山轻声叹息。
  他跟董洁两个人私下相处时,从来不觉得年龄是阻碍,总觉得她不比自己小。现在呢,看到她们几个坐在一块说话,突然——有种罪恶感。
  这种微妙的感觉无法启齿向人说明。
  一直留心大山一举一动的张燕,观察到他时不时会去追寻董洁的身影,那两人目光交会时,其中不容错辨的默契和甜蜜,起初让她心里为之一紧的抽痛。
  渐渐地,这丝隐痛慢慢淡化。
  然后,突然变地敞亮了。
  “燕子?”
  周若璇低声叫她。
  周若璇拉她到角落里问她:“你还是没办法忘掉李悠然?”这种情形做为好朋友,她不乐于看到。
  张燕点点头,“是,我想我会永远记住他——若璇,你别急,”她摆手制止朋友的规劝,“我说我会记住他,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我们有幸成为他的朋友,都会永远记住他,不对吗?至于其他的——”她摇摇头,“我想通了。”
  她目光穿过人群,仍然追寻着那个身影,笑容却有着前所未有的豁然开朗,“我想我不够勇敢,我承认,我不是适合站在李悠然身边的女人。就是没有董洁,我和他——也不可能!他太优秀,很容易吸引别人的眼光,而这世上比我好地女人太多,我没有自信会配得上这个男人。”
  但她永远不会后悔,也会永远记得,她地初恋,给了这样一位优秀的男人,纵使遗憾,也是最美地遗憾。
  “若璇,我一直在作茧自缚,活在自己的幻想里,不肯正视现实——不,也许我一直都很明白,知道我跟他不会有那种交集,却还是选择自我欺骗,我是个——很笨的女人……”
  这个瞬间,她在心里突然做了个决定,“若璇,做我的伴娘吧。”
  周若璇嘴巴不自觉张大,这都哪儿跟哪儿,这变的也太快了吧?伴娘?“你要结婚?”
  康康跳过来,恰好听到她最后一句话,“谁要结婚,燕子,你吗?”
  张燕笑着点头,“是,是我。康康,你也是,你和若璇都要做我的伴娘。”
  “你有结婚的对象?谁呀,我认识吗?”
  康康开始过虑大学时代,追求张燕的数个男同学的名单。
  “今年年初认识的一个男人,我们交往了一阵子,感觉还不错,双方家长都催着结婚。”
  周若璇皱眉道:“结婚的事要慎重,你们认识还不到一年,太快了吧?”
  “也不算快啦,我还听说过闪电结婚的,从认识到结婚一个月的时间全部解决掉。关键不是这个,双方有没有互相喜欢才是重点。”康康问她,“燕子,你喜欢那个男人?”呃,快了点吧?头前她一颗心不是还拴在李悠然身上?
  “我也到了结婚的年龄,”因为缀过一年学,虽然是同学,她比周若璇大了一岁,比康康大了两岁。“他人还不错——喂,你们要不要做我的伴娘,怎么不回答,不愿意?”
  康康搂住她,“当然要做,伴娘的人选除了我和若璇,你要是找别人,我们可不答应!什么时候结婚?”
  张燕想了想,“现在操持的话,应该是在年前,日子定好了我再通知你们。”
  康康突然一拍手,回头冲着伍阿哥叫道:“五阿哥,快过来,你们俩个通通气,可别把结婚的日子订到一天,这样我们这些人可就不知道该去哪边了。”
  她一嗓子,大家都安静了。
  然后轰的一声围过来,七嘴八舌叫道:“张燕,你这也太能保密了吧?这离过年也没剩多少时间了,婚期近在跟前,也不提前打声招呼,是不是不准备请大家吃喜酒了?”
  有人打趣道:“完了,这回可真要省吃俭用、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这下要准备两份礼金了……”
  “春天时收到两份喜贴,冬天又是两份,大家是不是商量好了的?这么对称……”
  董洁走到大山旁边,悄悄把手塞进他手里,两人相视而笑。
  今年是宜婚宜嫁娶的年份吗?大家都赶在这一年结婚。


第三百三十一章 搬家

  傍晚,大山去洗澡。
  电视上放着重复了很多遍的经典剧集《西游记》。
  那位火眼金睛惯能降妖除魔的美猴王,和西天取经路上的各种拦路的妖精正斗的不亦乐乎,你有来我有往你劈来一刀我还去一棒……
  热闹的嘈杂声,仍然盖不住浴室里传来的哗哗的冲水声。
  大山把积压已久的工作处理的七七八八,仿若快刀斩乱麻,在最短的时间让一切各就各位,在他的主持下,日益庞大的公司体系正常运转、并且维持着一定的速度稳中带升的有序发展。
  他实在是一个很能干的人!
  董洁抱着枕头出神。
  命运,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东西,没有人能说得清。
  换做从前,她几乎不会有机会结识哥哥这样的青年才俊,更不敢奢想有朝一日两人会这么亲近。
  出色的男人就像酒,越陈越香,不出意外的话,从现在开始可以预见,哥哥会风光到两鬓斑白。接下来的数十年,他都将是很多女人眼里钻石级男人的代表,十年后、二十年后甚至更长的时间里,都将是女孩子想追想嫁的首选。
  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太累,永远都要担心他会不会出轨。
  若是从前,董洁不会考虑与这样的人在一起,一份相对安稳的感情才是最重要的。时代不同了,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女孩子乐于“鸠占鹊巢”。她们不在乎中意地男人是否有家有室,只忠于自己的欲望。遇到事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做一切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可是,这辈子,从开始到现在,所有的一切她都有份参与,所以她理所当然的霸占了哥哥生命中所有的一切,包括感情。
  他给的无私,她要的也不客气。
  张燕要结婚了。
  她对哥哥有好感,这点董洁看地很清楚。她只是不说。
  她不会因此讨厌张燕。
  说到底,张燕的行为也只是暗恋,因为笃定哥哥不会变心,她也就特别安心。暗恋一个人是很痛苦的一件事,连这种爱都不敢说出口,何谈是种威胁?如果觉得有危机感,那才是对自己和哥哥之间感情的亵渎。况且,比起日后必然会应付的大胆的女孩子来说,张燕这种级别,还真不够看的……
  “想什么呢?”大山已经习惯她的发呆。
  洗澡后穿上了长袖的睡袍。这个季节,一早一晚天气转凉,要小心感冒。
  董洁用遥控关上电视。
  “不看了?”
  “陆陆续续看过好几遍了。”董洁靠到大山身上,深深吸一口他身上沐浴后带着香皂气味的清爽。
  “哥,我听说,曾经有人拍了这样一个节目:让一群人在一个玉米地里,从一头到另一头向前走,在规定地时间选择一个最大的玉米,但是有一个规则,就是只能掰一次。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哥,你猜结果怎么样?”
  大山略做思索,笑道:“我猜,结果可能让人吃惊,应该有很多人上交的玉米算不得是大的。”
  董洁眨眨眼,“为什么呢?”
  “我们常说。做事要当断则断。做什么事都不可太贪心,但道理人人都明白,很多人都做不到。就比如掰玉米,只有一次机会,他们会犹豫,会一直认为前有更好的,结果快到了地的尽头,才发现已经没有太多选择了。只好草草了事。”
  董洁拍手笑道:“哥你猜的和节目的结果完全一样……”
  这个实验引申开。其实很像许多女人对婚姻的态度。
  就比如张燕的例子,董洁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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