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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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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灵不解:“睿睿不知道?为什么要瞒着他?”
“哎呀,周姨,先不急着告诉他,等广告播出来,给他个惊喜嘛。”
周灵点头答应,“你们又在动睿睿的脑筋了?呵呵,看样子,那小子又要倒霉了。”
董洁吐吐舌头,“才没有呢。不过是,不过是……哎呀,周姨,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广告五一正式在中央台与全国观众见面了。董洁与大山商量好的主题,四季。
春天,扎一条清爽马尾辩的女孩子,红色羊毛衫配一条合体牛仔裤,绿草茵茵的草地上,她像一阵拂面而来的春风。夏天,女孩子穿一件灰色吊带宽摆连衣裙,搭一件白色小衫,薄薄的布料,隐约可以看得出连衣裙是无肩吊带的款式,小衫无扣,前摆略长,简单系个十字,便透出十二分的舒服和清爽。素面朝天的女孩站在花丛里,正双眼微闭俯身闻花香,忽然远处有声音传来,她受惊似的直起身,左右看看,吐舌一笑,旋身,衣诀翻飞飘然远去。秋天,牛仔裤配白衬衣马甲走在落叶飘飘的林荫小路上,随意散落披在肩上的秀发,洋溢着少女最无暇的风情。冬天,用黑白手法处理,强调出一种万物萧条的肃清,收腿牛仔裤裹着长度差不到到小腿的半长皮靴,外面配一件及膝黑色风衣,说不出的一股利落和帅气。
旁白和屏幕上打出东方元素服装公司字样,并表示女孩子穿的衣服都是公司独家制作,牛仔裤是已经被大家所熟知的金土地牌,余者为公司另一品牌“东方元素”。
同一时间,在报纸上撰文,称东方元素为公司新推出的品牌,精心选择最高档舒适的面料,独家设计的时尚款式,价格较贵,面向高端消费群体,欢迎各大百货公司洽谈进货,并从即日起办理邮购业务。
画面拍的很唯美,佳人华衣两相配,广告一经播出,立刻引起轰动。
在这个很少看到电视广告的年代,许许多多人每晚八点固定守在电视机旁,只为看一眼姜红叶。男人为她疯狂,女人为她的衣服疯狂。
第五十六章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心心念念着脑子里满满的都是她的影子;总忍不住特地大老远跑去只为见她一面,一边还要谎称自己顺路经过;总想着如果可以把她藏起来就好了,那样她的美就只有自己可以欣赏了,连同性的人同她玩闹心里都在嫉妒;哎,看到别的女生都大大方方的挺正常,唯独面对她,总觉得不好意思,心跳砰砰砰那么响她会不会听到?脸烧烧的自己有没有面红耳赤?天哪,为什么和她说话我总是吞吞吐吐,急的真想给自己一耳光……
这就是丁睿的感觉。
他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姜红叶,也许就在第一眼见到,她红着脸羞涩的一笑,让他瞬间想到了只活在琼瑶笔下,美得不识人间烟火的女主角。也许是辗转听到她不幸的身世,发现自己突然很心疼,生平第一次,突然有了一种想好好照顾一个女孩子的感觉,希望自己能给她快乐和幸福的时候吧。
心里装着一个秘密,夜里翻来覆去,一会喜一会恼,他终于忍不住,同最好的朋友大山吐露了自己的心事,“你可千万别告诉小洁哦,她知道一定会笑我的,拜托!”
虽然大山保证自己不会告诉别人他的秘密,而大山的信用像十足的真金,绝无让人怀疑的地方,可每次他借故去服装厂,找理由瞅上姜红叶两眼,总能瞧见董洁眼睛里的欢笑,她知道了?他怀疑,不,是确认。那个鬼灵精怪的丫头,他硬是瞧不出她哪点像个孩子了,简直比老狐狸还要精明三分狡猾十倍!
不过,那丫头有时候也蛮有用的,至少她会经常邀红叶到家里坐坐,两个女孩子坐一起咬耳朵嘀嘀咕咕就是大半天。哎,他是喜欢看到红叶渐渐变得活泼一些,喜欢看到她越来越经常的露出笑脸。可一边又忍不住担心,担心她会不会被那个小魔女给带坏。
“你也不管管小洁,你看,她性子越来越肆无忌惮了!”他终于忍不住向大山抱怨。
大山了解好友的心事,所以他只是笑着摇头:“睿睿,你不觉得你这是在嫉妒吗?”他塞过来一面镜子,“给,自己照照去,看你那一脸怨妇的表情,多难看啊!”
大山悠然自得的取笑好友,一边还有余暇整理近日厂里的收支帐目。也许因为董洁小时候身体不好,总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所以他分外喜欢看她露出欢欢喜喜的笑脸,喜欢看她伶牙俐齿的同丁睿斗嘴,哎,他就是喜欢宠着她不行吗?再说了,他一点都不觉得自家的小丫头有表现的很嚣张,小孩子活泼点多可爱。
丁睿总有点不安心,觉得董洁迟早得给自已捅出点大娄子来。可恨大山自已眼睛被蒙住了,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家的小丫头可爱。
可惜他先知却不能先觉,某日他周末回家,看到自家老爷子端端正正坐沙发上等着看电视呢。
“来来,睿睿,一会儿就该放大山他们公司的广告了,你还没见过吧?拍的特别好。”丁老爷子向他招手道:“你赶得巧,这就要开始了。”
广告?他是听过大山他们有拍广告的计划,已经在电视台上播了?他怎么不知道?
待得画面一出来,丁睿差点没跳起来,那不是红叶,他心目中的女神吗?
“这女孩子漂亮吧?大山他们真本事,也不知道哪找来这么水灵的姑娘,这可比那些电影明星漂亮多了……”
丁老爷子还说了些什么,丁睿已经顾不上听了,“爷爷,我突然有点事,出去一下。”
“哎,……”丁老爷子一个没招呼住,孙子已经一阵风卷没影了。“这孩子,刚回来又要往外跑。”
丁睿一头撞进来,连门都没敲,一脸怒气冲冲。大山心下了然,扔给董洁一个“东窗事发了”的眼神,笑呵呵一脸不解问道:“咦,睿睿,你刚走没多大一会儿,这么快又回来,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落到我们这儿了?书包没带?小洁,看到你丁睿哥哥的书包没?”
董洁和他一唱一和,“没有啊,丁睿哥哥带书包过来了?我没注意。在我们家丢不了,好好找找准能找到,丁睿哥哥,放心,看你急得一头的汗。”
“我、我……书、书包……”丁睿喘得厉害。
“书包真丢了?看你急成这样,不会是半路上被人抢走了吧?”董洁瞪大眼睛,表现得很是吃惊,“书包里没什么值钱的的东西吧?”
“不是书包!”
丁睿终于喘过气来,气急败坏道:“小洁,你竟然让红叶姐拍广告?还穿那样的裙子?”
董洁从抽屉里拿出几张照片,翻出一张,自己仔细端详道:“这裙子不好吗?我觉得很漂亮啊。”
“什么?”丁睿一把抢过去,“和电视上一模一样!你,大山还有你,你们竟然瞒着我做出这种事来?”
“睿睿,我们做什么了?红叶姐姐做我们厂里的模特拍广告,大家都没有意见,你这样跳脚我才该奇怪呢。”
丁睿要吐血了,“你明明知道、知道我对红叶的感情,不用问,这馊主意一定是小洁想出来的,对不对?”
“是又怎么样?碍你的眼了?有本事你冲红叶姐姐嚷嚷去。”董洁冲他吐舌头,“就知道欺负我。呜……,哥,你看这家伙,他凭什么打上门来欺负我呀?……”
丁睿要崩溃了,“我?我欺负你?这世界上还有没有天理了,大山,你自己说,我和她,是谁欺负谁?”
大山摸摸鼻子,拿这两个孩子气的家伙没辙,小洁有时候比一个成年人都要成熟理智,有时候全然又是一团孩子气。丁睿呢,外人面前,倒也能端出一付稳重大方的架子,熟悉人面前特别是事涉董洁的时候,那十足是一个毛头毛脚的冲动小子。
“丁睿,这事好像是你的不对哦。”
“什么?我的错?”丁睿委屈的真要哭了,“大山,你不能一味顺着你的宝贝妹妹吧?从你嘴里听到一句公道话,就这么难吗?”
“丁睿,你看,事情它是这样的。”大山给他摆道理。“首先,红叶姐姐的广告拍得很美,你这样气冲冲完全出于个人的嫉妒,这没错吧?其二,红叶姐姐毕竟还不是你的女朋友,退一步说,就算她答应做你的女朋友,难道你准备把人像玩偶一样圈起来不让人看吗?……”
“等等,你停一下,哎,我说,什么叫‘把人像玩偶一样圈起来不让人看?’,你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如果换成是小洁电视上拍广告,成为许多许多男人的梦中情人,你会乐意?”
小洁还用得着做广告?大山在心里说,广告热播,谁会想不到东方元素服装公司有个天才设计师?他们名气越来越大,小洁迟早得走到台前,到时候,关注她的人只会更多。他能理解丁睿的心情,“睿睿,有些事阻止不了,发生了以后吧,咱们就不要怨天尤人了。红叶姐姐无意改变目前的生活状态,她在服装厂,平时也不出门。咱们现在是高中生,感情的事,再等两年,考上大学以后再说。到时候你心意还是这样坚决,我们一定帮忙。红叶姐姐性情好,能娶她做老婆一定是件很幸福的事。”
“那是,红叶姐姐那性子多温柔啊,”丁睿笑的傻傻的,“小洁那恶磨性子和人家根本没得比。”
董洁一副深思状,“嗯,红叶姐姐这样的女孩子,一般人想追人家也不瞧瞧自己几斤几两重。现在她出名了,太好了,喜欢她的男孩子一定许多,我得帮她参谋参谋,一定得挑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做她男朋友才行。”
丁睿立刻急了,“哎呀,好妹妹,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哥哥跟你道歉,认打认罚您说了算。”又是打躬又是做揖,“你可不能……
大山摇头,只觉得好笑,哎,丁睿与小洁斗上,就没哪次见他占过上风,偏偏自己不吃教训,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他都要为他的毅力喝彩了。
垂头丧气败下阵来的丁睿对送他出门的大山抱怨,“我是真的喜欢红叶姐……哎,跟你说了也没用,你又不懂!”
他不懂?大山笑笑,没有反驳。山里人家的孩子,十四五岁他这个年纪已经开始相对象了,除了个别因为家里实在太穷,或者家里负担太重,基本上大家都会在十六岁前相好人家,十七八岁的小新娘小新郎就组成了自已的小家庭。
贫困是最好的老师,生活没有宽容到允许他们像城里的孩子一样,享受无忧无虑的童年,和受教育的权利。除了少不更事的婴幼儿时期,哪个不是从记事起就开始充当父母的小帮手?
终其一生,他们向往山外的世界,却也安于山内的清贫,一代一代人,重复着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古老的生活方式。他们身上完美的诠释了纯朴和善良这两个词汇,唯独少了另一个重要的东西——天真!
他们没有权力天真,孩子们的童年,短的就像秋蝉,转瞬即逝,他们必须学会长大,三岁的娃娃,也知道肚子饿的时候不能哭,自己忍着,忍不了就睡觉,睡着了就不觉得饿了。
如今他已经有能力回报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乡亲,真的,该回去看看了。所有的工作都可以暂时放下,他要回家。
这个念头一旦升起,便在他大脑深处一再盘旋,心底的声音越来越响,回家回家回家……
第五十七章 回家(一)
在大山心里,山里边的那个小山村,是他魂牵梦萦的故乡,是一种没有办法割舍的牵挂。纵隔千里万里,亦不论时隔多久,每次想起来,都有一种温暖的感觉,都会升起一种酸酸的想要流泪的冲动。无数次梦里回到故土,任是一草一树也动人,虫鸣鸟叫亦透着一股与别处不同的亲切。
妈妈的的面容,在记忆里越来越模糊了,可他还能清楚记得妈妈离开他的情景。那天。妈妈在厨房忙了很久,跟前跟后的他向来是妈妈的小尾巴,自己懂事的搬个板凳坐灶下给妈妈烧火。妈妈做了许多好吃的,时不时抬头冲他笑笑,闻着锅里窜出的饭菜的香味,他也露出大大的笑容回敬,却见到妈妈眼角滚出泪水,妈妈说是被蒸气冲到了眼睛,于是他也就信以为真……
再然后,生活里多了董洁这个小妹妹,那所饱经风雨沧桑的老房子,曾经给了祖孙三人最温暖的庇护,却也见证了奶奶与他们的天人永隔。
还记得小学时,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就叫做我的家乡。许多同学结尾习惯性的加上几句:我爱我的家乡,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把家乡建设的更加美好。
怎样才能把家建设的更美好?他不知道。但回家的心情却越来越迫切。
夜里,梳洗罢,董洁习惯性在大山怀里找个舒服的位置躺下,“哥,你在想什么?”她摸索着用手指抚平他不自觉皱拢的眉峰,“有不开心的事?和我说说。”
“小洁,这几天,我打算回西平老家看看。”
“哥,你想家了吧?”屈指算算,他们出来已经四年多了,其间,竟是一次不曾回去过。
“嗯!”常常想,时时想,“我们现在也算是做出了一点成绩,是时候回去给奶奶扫墓上香,也看看曾经帮助过我们的那些个老人。”
董洁能够理解一个人对家乡的感情,但说句心里话,她对那个山村的感情,不能说没有,却不会像大山这样深。
山居的日子,她印象最深的就是饿肚子和生病。挨饿的滋味,它与因为爱美而选择节食几顿不吃的感觉截然不同。她更不能忘记,有那么一段时间,死亡的镰刀如影随形,整日跟着她。如果不是那颗老山参,如果不是奶奶和大山日夜的小心照顾……
在一个地方住久了,总会产生依恋的感情,尤其是那个地方,长眠着那位值得她终身感激的老妇人,还有善良纯朴的乡亲。人,或许可以忘记和你一起笑的人,却不会忘了陪你一起哭的人。
“我还记得邻居大叔,他人最好了,每次我们家断粮的时候,他都会想办法从自家不多的口粮里挤出一些送给我们。有一次哥你生病了,我看见他明明自己只剩一瓢玉米面,却都做成贴饼子送给了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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