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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者与死者 作者:诺曼·梅勒[美]-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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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过以后,第二天早上却又压根儿象没事一样;一个星期过去了,乔艾也已经差不多把这事给忘了。木过就他来说这却是个标志,表明他对夫妇之间的一乐从此就断了想头,或者说基本上就断了想头;对娜塔丽呢,这也是一个信号,警告她今后如要不伤丈夫的心,没有劲也得勉强提起点劲来。小两口的关系总算又安定了下来,仿佛地基下沉,底下还有岩层托住一样。对这对小夫妻而言,这种挫折不好算怎么严重,不至于真会酿成什么悲剧。他们自有他们的寄托,那就是抚养孩子,添换家具,商量要不要去保个险,后来也当真去保了一份。乔艾还有他要操心的问题,工作啦,加薪太慢啦,工场里同事间的来往应酬啦。他还常常跟几个同事去打保龄球。娜塔丽则加人了当地犹太圣堂办的妇女会,在她的一力鼓动下,妇女会终于开了个跳舞班。圣堂里的那位拉比是个年轻人,思想比较新派,所以很受爱戴。每到星期三晚上,小两口请了个人在家照看娃娃,自己就来到圣堂的交谊室里,听这位拉比畅谈最近的畅销书。
小两口心胸宽广了,人也发胖了,他们还常给慈善机构捐款,救济逃来的难胞。他们心地真诚,对人友好,夫妻和睦,差不多人人敬爱。等到儿子大了些,会说话了,那就越发给他们添了无穷的乐趣。他们心满意足,每天就象洗温泉浴似的,享受着这份伉俪之乐。他们从来没有兴高采烈的时候,但也难得有愁眉不展的时候,做事决不会急匆匆做得过了头,遇到问题也决不会一下子便傻了眼。
战争终于来了,乔艾又是加班又是提升,收入骤增了一倍。他两次去征兵局,两次都被批准缓役,可是到一九四三年,看见有子女的人都被纷纷征集入伍,他就不再以军工生产人员为由申请缓役了。留在家里面对这熟悉的一切,他觉得内疚;不穿军装走在路上,心里也总有那么一种不自在之感。再说,他自有他的信念,下班也常常要买一份下午报来看看,尽管他老是说看这种报纸简直叫他倒足了胃口。他讲清了道理,说服了娜塔丽,不顾老板的反对,决定应征入伍。
那天一清早去征兵局报到,在局里他跟一个象他一样的有子女适龄应征人员攀谈了起来。那人胖胖的,留着小胡子。
'正文  第102节'
啊,不,我叫我老婆还是留在家里——乔文说——我怕她来了会难过死的。临走前有那么多事要料理,真把我苦死了——那人说——为了个铺子耽搁了那么久,自己也说不过去。
谈不多久,双方发现原来他们还有一些共同的朋友。呵,这人我认识——那新交的朋友说——他叫曼奈·雪尔佛,人倒是满好的,两年前我们在格罗辛格的公司里相处得还挺不错,不过跟他来往的那帮子人未免太浪漫了点,我就跟他们合不来。他老婆也满好的,就是愈来愈胖了,倒是应当注意点才好。记得他们刚结婚那阵子,两口子连一时半刻都难舍难分,这也真是,做人嘛,总应该走动走动,多少有一点交游吧,两口子老守在一块儿,跟人家不相往来,其实倒是有害的啦。
这一切,都一去不复返了。
虽然回想起来有时不免觉得冷清、空虚,可是想想这些终究不失为一种安慰。以前他有许多朋友,觉得他们都很容易理解,可是如今在军队里,在军营军合这个干巴巴的陌生的天地里,戈尔斯坦却只觉得胸中没有了谱,心里没有了底,手足无措。那种苦恼之感,就仿佛眼睁睁看着身上的衣服如冬天的树皮一样片片脱落,最终落得一丝不挂似的。他搜索枯肠,查遍了大脑的每一个细胞,终于得出了一个明确的结论,这就是他与生俱来的那条教训,加上自己在布鲁克林的市井街巷(这可黑可白的大染缸)多少年来身受的熏染。
(我们犹太人是一伙苦恼人,我们受尽了压迫者的迫害……落在我们头上的是没完没了的灾难……我们成了多余的人,我们始终是异乡之客。)
敢情我们生来就是受苦的!可是他尽管一味闷着头儿拚命想家,想他的安乐窝,他的脚跟还是渐渐站稳了下来,大腿也不再晃晃悠悠了。
戈尔斯坦渐渐迎着风扬起脸来了。
第三章
部队涉水过河,在对岸集合。回头再看背后的丛林,简直看不出一点开过路的痕迹。原来这路开到最后二十码时,丛林外的山风已经隐约可见,这时大家砍树极少,完全是肚子贴着地爬出林子去的。这样即使万一有日本人的巡逻队经过,也不至于就会发现丛林里有一条新开的小路了。
侯恩对部下讲了几句:“弟兄们,现在是三点钟。前面可还有不少路哪。我打算在天黑之前至少再赶它十英里路。”队伍里有人嘀咕了。侯恩就又说:“怎么,我的好汉们,都已经有意见啦?”
“行行好吧,少尉,”米尼塔大声喊道。
“今天不走,明天照样还得走呀。”侯恩觉得心里有点恼火。“你还有什么话要跟他们说吗,上士?”
“好,我说两句。”克洛夫特眼睛瞅着大家,指头摸了摸那湿透的衬衫领子。“我希望大家都把这条小路的位置记住了。标记很容易找,只要记住那边有三块岩石,这边还有一棵倒弯着腰的小树。哪个万一要是跟队伍失去了联系,只要别忘了这一片山地的模样儿,找到了这一片山地只要认准方向朝南走,到了小河边,往左还是往右,一看就知道了。”他顿了一下,把子弹带上的一颗手榴弹嵌了嵌好。“从现在起咱们是在无遮无蔽的山地上行军了,所以这行军纪律一定要遵守。不许叫叫闹闹,不许拖拖拉拉,还一定要提高警惕。过山梁山埂动作要快,要把姿势尽量压低。你们要是学着羊羔子走路的样子,就准得挨伏击……”说到这里地摸了摸下巴。“至于今天还能赶多少路,是十英里还是只有两英里,那我就说不上了,因为事先根本没法预料,不过咱们一定得好好儿干,走多走少倒不必计较。”队伍里一阵喊喊喳喳,侯恩感到脸上有点发烫。克洛夫特实际上是把他的话给否定了。他就厉声下了命令:“好啦,弟兄们,出发吧。”队伍拉成了长长的松松的一行出发了,个个都是拖着疲乏的脚步勉强往前走。热带的骄阳火辣辣地照在身上,满山的茅草一齐射来强烈的反光,刺得眼睛发花。他们热得汗水直流;身上的衣服自从在登陆艇上给浪花打湿了以来,都快一天一夜了,却始终干不了,一直湿劲动地紧贴着皮肉。汗水淌进眼里一阵阵刺痛,太阳烤”得头上的军帽都发了烫,高高的白茅草老是往脸上抽打,爬不完的山头更是耗尽了他们的气力。最难的是上山,一上山,心就在胸口猛撞,吃力得呼咦呼啸直喘粗气,脸都涨得通红。连绵的群山尽笼罩着一派深沉而难测的寂静,这样无声无息、无边无际的沉寂,倒真使人觉得怕有点不妙了。在丛林里的时候大家根本就没有想到过日本人;面前的树这样密,河这样险,哪儿还有心思想别的呢。他们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伏兵”这两个字。可是现在到了这一大片无遮无掩、鸦雀无声的山地上,疲惫之中却总不免有一种提心吊胆之感。到了山谷里,觉得两边耸立的山头似乎都盯着自己看;上了高处,翻过山梁顶,却又觉得自己成了个暴露的目标,叫好几里以外都看得见。这里景色很美,山风是嫩黄色的,绵延起伏,茫茫不绝,线条是那么舒缓柔和,但是这种美景他们并不欣赏。他们倒是很象几只小虫子爬行在无边的沙滩上,感到孤独极了,渺小极了。
穿过一个平底的深谷,就足足走了一英里路,太阳晒在身上好似火烤。白茅草高得吓人。在谷底平坦的地段草叶都足有寸把宽,长到好几尺高。有时候踩进一片比人头还高的草丛,得闷着头走上百多码才能露出头来。这就使他们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怖心理,驱策他们只顾加快了脚步往前赶,豁出了命似的。他们觉得就象闯进了一片森林,可是这森林又软而不实,会摇曳,会摆动,会沙沙有声地在他们手上脚上拂拂擦擦,一推却又软绵绵向后倒去,真是讨厌透了。他们就怕跟前面的人拉开距离,因为在这样高高的草里能见距离至多不过两三码;所以他们就一个钉着一个,紧追不舍,也顾不得给草梢劈头盖脸打得有多难受了。不时还会惊起一群小飞虫,忽闪忽闪地在跟前撩弄,总要给它们叮上十个八个小块才罢。山野里还有许多蜘蛛,蛛网常常粘得他们脸上手上都是,那更是惹得他们带上了三分疯,不由得往前直冲。花粉草屑纷纷沾在皮肤上,老是象在那里逗痒。
在前边带路的马丁内兹,好似一支利箭在山野里飞过。这满山的野草一般都要比他的身子高,所以他抬头看不见路,但是他能看太阳决定脚下的走向,从无片刻的犹豫。他们只花了二十分钟就穿过了山谷,稍作休整,又艰步上山了。到了山坡上,就不嫌草高了,上坡时抓一把可以借点力,下坡时拉一把可以杀杀下冲的势。太阳还是热得炙人。
他们起初担心也许会受到敌军的暗中监视,只是因为得打足了精神赶路,才渐渐把心松开了。可是现在又有一种较为微妙的恐惧心理死死缠住了他们。看到眼前的山地竟是这样茫无际涯.这样死一般的沉寂,他们深深感受到有一股世外洪荒般的气息沉重地压在他们心上,这片悄然沉睡的荒野只怕不大好对付呢。他们想起还听到过一个传闻,说是岛上的这一带本来是有土著居住的,只因几十年前这里流行一场恙虫病,土著差不多一下子全死光了,就是侥幸得命的也都迁到了别的岛上。以前他们偶尔想起土著,不过是寻些闲想,想借以忘记劳累罢了,可是现在上有烈日下有荒山,四外一片无边的寂静,静得只听见自身的耳鸣,他们勉强拖着脚步往前走,一路却想得心惊肉跳,不时会无端一惊而赶紧站住,紧张得手脚都发了抖。带路的马丁内兹更是走得飞快,活象背后有人追来似的。一想起岛上死去的居民,他害怕得比别人都厉害。在他看来,穿过这片荒山野地,惊动了久已无人践踏的土壤,实在是一种罪过。
克洛夫特的感受就不一样了。他觉得这片土地看起来很陌生,想起这里的泥土已经多少年没人踩过,他从心底里涌起了一种本能的兴奋。他从小就跟大地打惯了交道;父亲的牧场前后左右好多里以内哪一座山上都有些什么样的岩石,他心里全有一本帐。所以眼前这片洪荒世界般的山地对他有极大的吸引力。他每登上一个山顶,看到面前又是一番天地,总按不住满心的欢喜。那都是他的!都是他能够带领队伍驰骋的好地形!
想到这儿他又想起了侯恩,于是只好把头摇摇。克洛夫特好比一匹烈马,还没上惯嚼子,有时嘴巴给不客气地一拉,这才想起自己已经不是一匹野马了。当下他就转过身去,对背后的雷德说:“往后传:加快步伐。”
命令传了下去,队伍前进的速度越发加快了。他们走得离丛林愈远,心里就愈担忧,多翻过一道山,回去的时候就多一道难关。心惊胆颤的心情,成了他们一股自发的推动力。四外的沉寂也鞭策着他们,大家默无一语,却都是一个心眼儿驱促自己往前走,走了足有三个钟点,中间不过歇了两三次。到薄暮时分,终于停下来宿营了,这时队伍里即使是体格最强壮的人也早已疲劳过度,半点力气都没了,体质差些的则简直就瘫倒了。罗思在地上一躺,半个钟点动弹不得,手脚止不住直抽搐。怀曼蟋紧了身子躺在那里,尽打恶心。他们俩要不是由于怕掉队的缘故,这最后两个钟头本来是怎么也撑不下去的。心里一发急,暂时又来了劲,不过他们这劲是虚劲,人一停下来,就觉得浑身瘫软,手指发麻,也顾不上解开背包、取出毯子来安排过夜了。
'正文  第103节'
他们谁也不说话,大致围作一圈,准备过夜了。能行的,还吃了点干粮,喝了点水,把毯子铺好。营地选择在山包上靠近顶部的一个洼洼里,侯恩和克洛夫特趁天还没黑,绕着营地兜了个不大的圈子,看看在哪儿安个岗哨最合适。从营地再往上约三十来码便是山包顶,他们来到山包顶上,眺望了一下明天要经过的是哪一带地方。自从钻进了丛林以后,这还是第一次重睹穴河山的面目。这次看得比以前哪一次都真切,虽然论起距离来,估计主峰离这儿还至少有二十英里。不过过了底下的山谷以后,嫩黄色的山风再往前伸展不多远,就都变成深棕色、茶褐色的了,时或还露出了岩石磷峋的一片片青灰。山地上起了夜雾,把他们的必经之路——穴河山以西的山口给遮住了。连穴河山也渐渐模糊了起来。那穴河山给染上了浓浓的青莲色,大半座山峰似乎都化开了,在暮色苍茫中给人以一种透明之感。只有山梁顶的线条还是那么清晰。主峰顶上幽森森地挂着几片薄薄的云,隔着轻雾,云形难辨。克洛夫特举起双筒望远镜来了望。穴河山看去好似一道岩岸,幽暗的天空有如一片海洋,卷起拍岸的激浪。浮云掠过山峰,就象那一派浪花纷飞的景象。克洛夫特在望远镜里愈看觉得愈象,看得不觉出了神。那山、那云、那天空,在那里默默地进行无情的搏斗,都是那样全力以赴,不沾一丝杂念,真胜过了他生平见过的一切海与岸。满山岩石似乎都在黑沉沉的暮色中鼓足了劲,紧紧地抱成一团对付那滔天的恶浪。这场搏斗虽然看去无限遥远,可是想到自己说不定就可以在明天晚上以前登上顶峰,他内心顿时有一种胜利在望之快。他又一次从心眼儿里乐开了花。他自己也说不出个道理,总觉得这座大山叫他不得安宁,象是老在那里向他招手,仿佛他所要追求的一个什么目标,其答案就在这山上似的。多么高洁、多么威严的一座大山呵。
可是再一想,他却又不胜悻悻,泄了气:部队才不会上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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