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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者与死者 作者:诺曼·梅勒[美]-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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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儿们,放下我走你们的吧。”
“我们一定要把你送回去,”里奇斯这话只是小声的哝哝。他脑子里也闪过了撂下威尔逊的念头,但是又忽然感到可耻,就把这念头赶跑了。撂下威尔逊就是杀害他,对基督徒见死不救那是天大的罪过。里奇斯想起,他要是这么干的话,灵魂就要沾上个大黑点。他自幼就有个想法,认为自己的灵魂准是一片雪白,形状大小跟足球差不多,就长在胃的左近。只要他有了一点罪孽,雪白的灵魂上就会沾上个去不掉的黑点,罪孽愈重黑点也愈大。一个人到临死的时候,如果那只雪白的足球上黑点的面积过半,那就只有打入地狱的份儿了。里奇斯相信他要是撂下威尔逊的话,这罪孽之大,至少也可以把他小半个灵魂给染黑了。
戈尔斯坦却想起了外公的一句话:“耶胡达·哈莱维有句名言:犹太人者,乃天下各族人民之心脏。”此刻他抬着担架一步一冲,已经完全是习惯使然了,对浑身的苦楚也早已木然不觉了。他在埋头想他自己的心思,即使双目失明,也不会想得比此刻更专心了。他眼睛根本不看前方的去路,他就知道跟着里奇斯走。“犹太人者,乃天下各族人民之心脏。”心脏,也就是良心之所在,最最敏感的神经之所在,一切感情都在这里产生。不仅如此,只要身体上有哪个部位一旦得了病,受累的也总是心脏。
'正文  第138节'
眼下威尔逊就好比是颗心脏。这并不是戈尔斯坦的自思自忖,他根本连想都没有想一下,然而内心却直接就有了这样的意会,完全无须用语言来表示。这两天来他受的痛苦实在太大了,先是累极而引起一阵阵恶心,随后就陷入了昏昏沉沉的状态,时而又亢奋到近乎狂热的程度。吃苦,也同享乐一样,是难以穷其极的。戈尔斯坦一旦咬紧了牙关,决心不让自己垮下,他发现自己竟能在困乏、痛苦的深渊里一直沉下去、沉下去,永远也没有个底。不过如今他到了这步因地,固有的一套长短大小的观念早已荡然无存。他的眼睛现在自有另一种奇妙的功能,走到哪里都能自动知晓,一些无关大局的小事他都能凭耳朵听出,凭鼻子闻到;连自己那散了架似的身体上的疼痛他也都能感受到一些,不过那都已成了身外之物,仿佛竟可以用手一把抓来似的。他的脑子变得迟钝了可也明白了,清晰了可也懵懂了。
“天下各族人民之心脏。”顶着热带的烈日跌跌撞撞地撑了两天,走了足足十五英里路,在荒无人烟的他乡异土无休无止地抬着威尔逊这样拚命,他除开偶尔几个小时的例外,总的说来对此也真可以当之无愧了。知觉打了折扣,神志有些迷糊,戈尔斯坦却还在捉摸,看这里边是不是还有什么深意可寻。依他看威尔逊是绝对放手不得的。一种他所无法理解的恐惧,把他跟威尔逊紧紧连在一块儿。假如他一旦放手的话,假如威尔逊抬不回去的话,那就糟了,他觉得那就要命了。威尔逊可是心脏啊。心脏一旦死了的话……可是走一步一使劲,昏昏乱乱之中,他的理路不清了。他想:他们抬着威尔逊走一程又一程,威尔逊就硬是不死。肚子上开了个大窟窿,身上又流血又拉屎,凶险的高烧一再出现,加上担架简陋,山地崎岖,一路受尽了颠簸折腾,威尔逊都没有死呢。他还在他们手里抬着呢。这事就意味深长了,戈尔斯坦苦苦思索着其中的含意,脑子忙不迭地乱转,有如一个人误了火车,没命地想追上去一样。
“我是喜欢干活的,我从来不爱偷懒,”威尔逊在那里哺哺自语。“我总觉得,有差事就应该好好儿干。”他喘起气来喉咙里又咯咯有声了。“布朗和史坦利那两个小子呀,真是狗屎不如!”他轻轻扑嗤一笑。“我那小丫头梅,小时候常常把屎拉在裤子里。”他又朦朦胧胧想起了女儿娃娃时代的一些往事。“小鬼可是再机灵也没有了!”女儿长到了两岁,就会偷偷把屎拉在门的背后,要不就悄悄拉在壁橱里。“真要命,一不小心踩着了,就是两脚的尿!”他想得笑了起来,可声音听起来更象无力的喘息。当年看见女儿弄得屎尿遍地时的那种好气又好笑的情景,一时又历历如在眼前。“该死,爱丽丝会不发火才怪呢。”
他到医院探望妻子时妻子生过一次气,后来查出他有病,妻子又一次生了气。“我总觉得得了自浊其实也碍不了什么事。小毛小病的.有啥了不得?这种病我前后发过五次,也没要了我的命。”只见他身子猛一绷紧,象是跟谁争论似的,在担架上嚷嚷起来。“只要给我弄几片叫必尔定什么的,就行了嘛!”他一扭身,一个胳膊肘儿支着担架,几乎就把身子撑了起来。“肚子上受了伤,开了个窟窿,也许我就可以不用动手术了呢,这一下肚子里的脓都可以流掉啦。”他要呕却呕不出来,朦胧的眼神看着嘴角淌下的血滴滴答答落在身下的橡皮布雨披上。虽然看去觉得那么遥远,他还是不由得浑身打个战栗。“你说呢,里奇斯,能流掉吧?”
可是他们根本没有听见他的话,他就看着嘴里的血一滴滴往下掉,一会儿才又颓然躺了下去。
“我要死了。”
他感到微微一震:他害怕,他不想死。嘴里舔到一股血的滋味,他哆嗦起来。“不不,我不能死呀,我不能死呀,”他哭起来了。一口痰堵在喉咙口,哽得他泣不成声。他听得吓坏了。他乍猛地觉得此身恍如倒在茂密的草丛中,淌下的血不断渗入晒得烫烫的泥土,旁边还有日本人咕咕呱呱。一会儿他忽然连声大叫:“我要给他们逮住啦!我要给他们逮住啦!哎呀,哥儿们,千万不能让我死啊!”这一口里奇斯终于听见了,他昏昏然收住脚步,放下担架,脱下脖子上的吊带。仿佛一个醉汉慢慢地、用心地去门前开锁,里奇斯转到威尔逊的头前,凑在他身边跪下。
“我要给他们逮住啦,”威尔逊还在那儿哼哼。只见他睑扭嘴歪,眼角挂下了两道泪水而不自觉,眼泪顺着两鬓直往下淌,流进了耳前乱纠纠的鬓发里。里奇斯呆呆地捻着自己杂乱的胡须,俯下身去,嘶哑着嗓子,带一点命令的口气,喊了一声:“威尔逊!”
“啊?”
“威尔逊,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你说啥……?”
里奇斯的主意已经打定。此刻回头大概还不算太晚。威尔逊的灵魂大概还没有被打入地狱。“你应该回到主耶鳅基督那里去。”
“嗯。”
里奇斯把他轻轻摇了摇,一副口气是严肃而伤感的:“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戈尔斯坦在一边木然看着,态度之中依稀有些不满。
“你还是可以上天国的。”里奇斯的嗓音深沉极了,深沉到几乎都听不出来了。威尔逊只觉得声音嗡嗡地在脑海里震荡,好似低音提琴的琴声不散。
“嗯嗯,”威尔逊只是含糊答应。
“你忏悔吗?你要求宽恕吗?”
“能行?”威尔逊小声说。是谁在跟他说话?是谁这样缠着他不放?他只要答应下来,他们就不会跟他纠缠不休了。于是他就又含糊应道:“那好。”
里奇斯的眼里含着几滴热泪。他觉得兴奋极了。心想:妈妈跟我讲过个故事,说一个有罪的人临终之前咽不了气,是如何如何痛苦。他始终没有忘记妈妈的这个故事,可也决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也会干上这样一件大好事。
“滚开点儿,你们这些天杀的日本佬!”
里奇斯吃了一惊。难道威尔逊忘了他刚才已经归依了主?可是里奇斯怎么也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事。威尔逊如果忏悔之后又推翻了,受到的惩罚就会加倍严厉。这样的事,是谁也不敢做的。
“你别忘了自己说过的话,”里奇斯这轻声的嘱咐,听来口气却挺凶似的。“可要小心点哪,伙计!”
他怕再听威尔逊说什么话,就站起身来,走到担架头上,把威尔逊脚上的毯子盖了盖好,然后拿绳子往脖子上一套,在腋下一夹。一会儿戈尔斯坦也准备好了,于是他们就又继续前进了。
又走了一个小时,就到了丛林边上,里奇斯让戈尔斯坦看着担架,自己去探路。他一直朝右走,走了不过两三百码远,就把部队四天前开出的小路找到了。里奇斯见自己找得这样准,心里不免有点喜孜孜的。实际上他之所以能找到,几乎完全是凭的直觉。碰上固定的营地,穿林而过的公路,空旷的海滩,他往往容易认错,觉得看去都差不多,可是一到了山里,他走起路来心里就又揭实又自在了。
他回到戈尔斯坦那儿,两个人就又出发了,不一会儿便到了丛林里的小路上。砍掉的枝叶草木又长起了不少,因为下过了几场雨,地面上是泥糊糊的。他们一路磕磕绊绊走去,一不小心就要滑交,脚上粘了两脚板的泥巴,踩进滑腻腻的泥浆就别想站得稳。他们要是不那么疲乏的话,也许就会注意到钻进了丛林是有利有不利的;不受烈日的烤逼了,对此他们会感到高兴,可是脚下站立不稳,荆棘藤蔓、矮树乱丛一路拉拉扯扯,这些又会使他们恼火。不过他们也没有心思注意这些。他们现在已经深深地领会到,要抬这担架就非得付出艰苦的努力不可,绊脚石多一块少一块已经无所谓了。
可是他们行进的速度却更慢了。这小路原先就只有一个人的肩膀宽,如今担架抬到有些地方简直就给卡住了。个别地段根本无法抬着担架通过,里奇斯只好把威尔逊抱下来,驮在背上,一步一歪地背过这一段。戈尔斯坦就提着担架跟在后面。到了小路尽头的河边,他们作了一次较长的休息。他们也不是自己决定要多休息会儿的;他们本来只想停下来歇歇腿,不想一歇就歇了半个钟点。临了却是威尔逊闹了起来,在担架上翻呀扭的。他们就爬到他跟前,想哄他安静下来,可是他却象着了什么魔,挥舞着粗大的胳膊,发狂似的把他们乱打。
“静一静,”戈尔斯坦说。
“他们要来打死我啦,”威尔逊嚎陶大哭了。
“没有的事,没有人会来打你的。”里奇斯想按住他的胳膊,可是他死命挣脱了。只见他脑门上又挂满了汗珠。他一边哭哭啼啼喊着“哎呀”,一边就要逃下担架,他们便硬是按着他躺下。他两腿不住地抽搐,隔不了多久总又想坐起来,可是刚一探身却又哼一声倒了下去。一会儿又用胳膊护住了脑袋,学着迫击炮的声音,“卜——隆恩——”“卜——隆恩——”的瞎哝哝。哝哝完又哭了起来。“哎呀,
他们冲上来啦,他们冲上来啦。真他妈的活见鬼,我跑到这儿干什么来啦?”他们想起那一仗,都吓坏了。他们就都坐在他的身边不吭一声,彼此连正眼都不敢瞧一下。他们重新进了丛林以后,还是第一次这样感到心惊肉跳。
“别嚷嚷,威尔逊,”里奇斯只好劝他。“你要把日本人都引来了。””“我要死了,”随着这一声嘀咕,威尔逊霍地跳了起来。身子都快坐直了,却又噗地倒了下去。抬眼再看他们时,虽说还看得清楚,眼力却已十分不济了。半晌他才又开口:“哥儿们,我不行了。”他吐口唾沫试试,唾沫却过不了下巴。“肚子上的伤口都发木了。”手哆哆嗦嗦地伸向伤口,伤口上的绷带血污斑斑,都凝结成块了。
“尽是脓啊。”他叹息一声,于焦的舌头舔了一下嘴唇。“我渴呀。”“你不能喝水,”戈尔斯坦说。
“是啊,我知道,不能喝水。”威尔逊淡淡一笑。“戈尔斯坦,你这人就是太婆婆妈妈了点。你要不是这样役有种的话,本来倒是挺不错的。”
戈尔斯坦没有应声。他神疲力之,一点也没有领会这话的意思。
“你想要什么,威尔逊?”里奇斯就问他。
“想喝点水。”
“你喝过了。”
威尔逊咳了两声,黏糊糊结了血源的嘴角边上又挂下血来。他哼哼着说;“我屁股眼儿里也流出血来了。我说哥儿们,你们还是走你们的吧。”他好一会儿没有出声,木呆呆的,只有嘴唇在那里抽动。“我真不知道是回到爱丽丝那儿去好,还是口到那个相好身边去好。”他感到身上似乎发生了一连串新的变化,伤口的破皮烂肉似乎都穿过体腔沉了下去,手似乎可以探到留下的窟窿里,却什么也掏不到了。“哦!”他雾眼蒙俄地望着面前的两个弟兄,定了定神,才把他们看清楚。戈尔斯坦的两颊四进了许多,越发显得颧骨突出,一颗鼻子好似鹰像。那熬红的眼球上,蓝蓝的虹彩明亮中透着焦灼,金黄的胡子看去象是赤褐色的了,乱蓬蓬的一团,把下巴上的“丛林疮”都这没了。
'正文  第139节'
里奇斯却象一头劳累过度的牲口。那粗眉大眼的脸儿比平常更没精神了,嘴巴张得大大的,下唇耷拉了下来。嘴里很有节奏地喘着粗气。
威尔逊很想对他们说上两句什么。他心里想:他们都是好人哪。要不是心好,也不会把他一直抬到这儿了。他就小声说:“哥儿们,你们这样待我,我太感激了。”可是这还不能表达他的心意。他总得送他们些什么才好。
“我说,哥儿们,我一直很想在那边的林子里弄个地方酿点酒,可偏偏就是咱们调动多,待不长。不过我早晚还是要搞它一个。”他提起了最后一点虚劲,说着说着就象真有那么回事似的。“只要搞上一个,你就可以要赚多少有多少。只要酿出酒来,自己想喝个痛快就可以喝个痛快。”他扯远了,就又把话头硬是收回来。“等咱们一回到部队,我一定要去搞一个,那时我就请你们每人满满地喝一壶。我请客。”看见两人憔淬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他摇了摇头。酬谢他们每人一壶,未免太小家子气了。“哥儿们,你们可以随时来喝,要喝多少有多少,没关系。只要你们肯赏光,我一定请客。”他说的都是心里话,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把酿酒的地方早点搞起来。“我一定管你们喝够。”他感到自己的肚子似乎又在往下沉了,接着他突然浑身一阵痉挛,觉得身子往旁边一歪,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吃惊的哼哼,人又昏了过去。舌头吐在嘴外,喉咙里嘎嘎地最后响了几声,他就翻出了担架。他们赶紧把他按回到担架上。戈尔斯坦抓起他的手腕,想按按还有没有脉搏河是五个指头直发软,抓起了却拉不住。他只好放下,就用食指在威尔逊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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