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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散步-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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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训。同时,由于作品的道德观念不一定吻合社会道德习俗,所以,它反而能开拓我们的道德领域,加深我们对道德的意识,提供给我们新的道德场景,使我们体验更复杂的道德问题。而这些,不特足以强化我们的道德意识,增加对道德本质及其实践的反省,更使我们在认同与沟通之间获得了道德的喜悦。
反之,文学作品如果抛弃了它内在意义关联的审美效果,而刻意装饰道德语句、怀抱道德动机、载负道德教条,读者就要大倒胃口了。他们宁愿去看一篇彻底败德的作品,也不太愿意去聆听那些教训。这不是人性的堕落使然,而根本就是由于人性要求道德的缘故,一如人生宁可不道德(不合乎社会道德习俗),却不可以愚笨!
060。美与善的合一
由此看来,美与善,通过作品的意义这个层面来看,乃是不可分的。历史上,讨论美与善有许多不同的观点。如苏格拉底认为美与善是统一的,都以功用为标准;柏拉图说美不是有用,不是善;亚里士多德说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是善,但善常以行为为主,美则在不活动的事物上也可见到;普洛丁说真善美统一于神;圣托马斯说美与善不可分,二者皆以形式为基础,但善涉及欲念,美则涉及认识功能;托尔斯泰说真善美三位一体的理论不能成立;克罗齐说审美活动须与道德经济等实践活动分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我们试一试分析他们的讲法,便会发现,说美与善统一者,通常有两个标准:一是功用的标准,一是形式的标准。亚里士多德甚至说美主要是来自形式的秩序、匀称与明确,而这些唯有数理擅长。至于说美与善不同者,又常认为美感是灵魂在迷狂状态中产生的。这些讲法,又常牵涉到上帝的问题,令人愈发难以琢磨。
我们不必高谈上帝,也不必执意断言美必须是迷狂的热情,我们只要试着想想,一位修养高超、性情和煦、品行洁顺雍容的彬彬君子,会不会让观者产生美感之向往呢?可见,道德实践原不必与审美活动泾渭分明。而这整个人生实践的道德,又难道不是这个人生命意义的开拓与完成吗?放到文学作品里说,作品的意义追求自然便显示出一种道德意涵,自然便完成一种审美效果。因此,在这儿,美与善是合一的。在作品中,丧失了美,也就丧失了善,因为它已无法完成意义的追求了。



文学中历史的玩笑


第十七章 文学与历史
061。文学中历史的玩笑
吕娇菱要演《洛神》了。报上登了一帧剧照,只见她斜倚榻上,手持团扇,旁有烛台及一大函书;背后,则有一架屏风,屏风上,赫然写着苏东坡的《水调歌头》。于是,观者大悦。
无独有偶,我们在古人诗文集中也经常可以发现这一类趣事。例如马致远的《三醉岳阳楼》,写唐朝吕洞宾的故事,却用了佛印与苏东坡、魏野与潘阆的典故。石君宝《曲江池》里,唐朝的郑元和居然提到宋朝的柳永。《琵琶记》则让汉朝的蔡伯喈谈到唐太宗。其他如《水浒传》里西门庆手拿一柄明朝人才有的折扇,《红楼梦》里,探春房中挂着一幅颜真卿写的五言对联真迹,《秋胡戏妻》变文中,春秋时代的秋胡却读过《昭明文选》,《三国演义》里面,关公居然秉烛夜读线装书《左传》,等等,大概也都是“宋版康熙字典”或“王羲之真迹赤壁赋”之类,令人笑煞!
古今中外,类似这样的“历史的玩笑”的确是太多了。难怪历史学家要发火痛骂这些“张飞大战岳飞”的事情太过荒唐。但是,文学家也有他们的答辩,如俞万春《荡寇志》第一回说:“稗官笔墨游戏,只图纸上热闹,不妨捏造。不比秀才对策,定要认真。”讲的就是这个事儿。
诚然,文学创作不仅是笔墨游戏,它寓言十九,设喻无方,本属假设虚构之辞,何妨信手拈来?如果一定要考核其中是否一切都合乎历史,则可能正如凌廷堪所说,“若使硁硁征史传,元人格律逐飞蓬”(《校礼堂诗集》卷二《论曲绝句》),许多文学作品都不值一顾了。
062。文学与历史
但,是不是说文学可以完全不管历史呢?问题倒也不那么简单。
首先,讲究诗文须有考据功夫的文学家本来就不少,清朝浙派及翁方纲等尤为著名。
其次,文学家选取历史材料来作为他表达意义的工具,固然读者可以得鱼忘筌、得意忘言,不必计较它是否符合历史真实。但是,其材料本身却是具有历史客观性的,不能随便编造,正如我们不太可能去写一部小说描述朱元璋起义被元朝扑灭了一样。
第三,就创作的意义上说,作者选择了一个历史时空的场景来构成作品的内容,则不论他所写是否符合历史之真,它本身便具有历史意义,代表了作者对历史的诠释,且其诠释也会构成后人对历史认知的一部分。因此,作者不仅必须在创作时对文学负责,同时也须对历史负责。
第四,文学所显示的历史,不管其与历史之真是否符合,它都会使得所谓“历史之真”变得更充满辩证的多重意义。例如,《三国志》是历史记载,《三国演义》是文学作品,演义所记,诚然颇有异于史传,但二相对勘,反而更能让我们理解三国时期的历史,使得该时期历史不再是单纯单一的性质,而含有多重意义与可能。
第五,在这个层次上说,文学作品与历史记载,何者方为“历史之真”,就很难说了。事实上,应该是同时为真。例如《汉武故事》、《西京杂记》、《搜神记》、《续齐谐记》之类,古代就都属于史部起居注和杂传类,它究竟是史还是小说呢?唐人传奇,如《吴保安》、《谢小娥》,均曾被采入唐史,它们应该算是小说还是历史?
第六,同理,历史写作与文学创作,至此也颇难析分。史书便是文学作品,文学作品便是史书。《史记》之类,固不必说,如《洛阳伽蓝记》、杜诗等等,莫不皆然。我国诗人论诗,以“诗史”为最高的目标,原因也即在此。
为了解说诗与史为什么会在性质上相近与相合,文评家们便主张:在起源上二者同一。
如章学诚“六经皆史”说,认为《诗经》本来即是一种史书。又有人认为诗即记事之史。至于征引孟子“诗亡而后春秋作”以论二者起源相同的人就更多了。诗亡而后春秋作,是肯定了诗与历史著作具有相同的性质与功能,只不过在体制形式方面有些差异而已。
这个讲法,在许多方面都很有意思,因为它也能让我们更深入地去想想:历史到底是什么?历史的理解及写作如何构成?


何谓历史?


063。何谓历史?
所谓历史,即是现在已经不存在的事物及状况。但是,既已不存在,我们如何知道?又如何判断或确信它为真?一般人总会说,根据古代留下来的记录及史料呀!这种常识性的看法,柯林乌德早就批驳过了。他指出,历史的建构来自想象,它完全不受制于所谓的史料,史家对过去历史的了解,每一个细节都是想象的产物。同样,我们更可以说,就其建构的原理及形成的起源上说,历史与文学皆为想象之作,而其目的也都在于指陈意义,而不在于叙述事实。
例如,《左传》记载屠岸贾派刺客去刺杀赵盾,刺客入堂前时,发现赵盾已经起来了,穿戴整齐,准备上朝,但因时间还太早,便在堂前假寐。刺客非常感动,认为它是个忠公体国的大臣,不忍杀他。可是,不杀他又无法回去交差,只好自己撞死在槐树下。后来的人就问:这段记载令人感动不已;可是,刺客入堂,并未被人发现,赵盾又在打盹,那刺客临死前心中的感受及自言自语,谁听到了呢?历史家又怎么知道?(见《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换句话说,这段所谓的历史显然不是事实。历史上许多不可能有第二者或第三者知道的秘密,被史家写在史书上,情形同此,皆来自想象力的运作,而非事实的证验。
然而,他们为什么要运用想象力弄此狡猾呢?无他,以显示史家意义的追求而已。所以,历史的记载不是纤毫无遗、巨细并包的,史家只挑选他认为有意义的人物事件予以撰论并赋予解释。而这些撰论与解释,因为有着史家所欲彰显的意义在,因此,它也必不仅仅是事实,甚至可以违背事实,如著名的董狐史笔“赵盾弑其君”,就是个明显的例子。
064。文学与历史的差异
在这两方面,历史与文学殊无二致。既然如此,文学跟历史是否仍有差异呢?有的,文学与历史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它们的时空观念并不相同。
一切历史,无论其建构如何运用想象,历史形象都必须建立在时间空间的坐标上。而这个时空是一个公共的、自然的时空,而且,也是唯一的,不可改变亦不可替代。文学作品中的事实,则被安排在一个特殊的人造时空——作品中。在这个时空里,时间与空间是独立存在的,与作品以外任何时空无关,不像自然公共的时空那样绵延无尽,所以,它其中的事件可以自为因果、自为起始与结束。历史则必须追问“灰姑娘嫁给王子以后”。不但如此,文学作品的时间来自作者的设计,因此它可以逆转、可以切割、可以倒退,也可以不定,长者可以变短,小者可以变大,历史却不能这样胡搞。历史家与文学家之间的冲突,也多半显示在此。例如王得臣《尘史》说:“白傅自九江赴忠州,过江夏,有《与卢侍御于黄鹤楼宴罢同望》诗曰:‘白花浪溅头陀寺,红叶林笼鹦鹉洲。’句则美矣,然头陀寺在郡城之东绝顶处,西去大江最远,风涛虽恶,何由及之?”即是如此。但文学作品本来就可以不符合实际自然的年代、地理及在该时空条件下发生的事件。除非这种不符合也跟作品本身所架构的时空关系发生了矛盾或抵触,否则,并不会造成什么审美的伤害。
这就是文学与历史在体制形式上的差异。而且因为文学的时空不必与实际公共时空相吻合,所以,文学又可以写并未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幅度较历史更大,也更充满魅力。如果作者又有意识地将他在实际公共时空中的感受和经验放入其中,它就变成了公共时空与人为创造时空的交互重合,既成就了文学创作,也显示了历史中人的活动,所以,反而彰显了历史的意义。


文学的历史研究


065。历史意识对文学研究与创作的影响
是的,作者对时空关系的感受一定会影响到作品的性质。同样,作者的历史观念或历史意识,也必然影响到作者的文学观念和文学研究。
所谓“历史意识”,是指作者对于历史发展的看法。譬如说,历史是不是进化的?文学是不是和科学一样不断地进步着?文学若有进步,则其进步的过程,是直线式的发展,从古代延续到现代,以至未来,还是循环式的,野蛮时期与优美的时期相互交替?
在西洋文学史上,中古及文艺复兴早期认为古典文学的准则确定而永恒,而文学的历史也跟人类的文明史一样,从古代黄金年代开始一直堕落下来。到了17世纪,英国培根(Bacon)提倡科学主义,认为虽然是现代的一个小人物,也都是站在古代巨人的肩膀上,能够超过古人。17世纪末,理性主义的历史观大为流行,确信历史是进化的,强调现代文学的优越性。这种风气延续到19世纪,又激起了反动。批评家们要求公平对待古代文学,不能以现代的眼光去批评古典作品,而应注意到它们创作时的环境、风俗和行为准则、文学规律,等等。较丰富的历史知识,能帮助我们了解一位古代作家。另外,也有一些人主张循环理论,认为文学的发展即是自然的与人工的、浪漫的与古典的不断交递辩证的过程。
这一些历史观念,影响至今犹存。以中国文学来说,古人的至高成就已非今人所能及,固然是很普遍的看法,其他各类历史观,亦所在多有。如胡应麟《诗薮外编》卷五说:“国初因仍元习,李何一振,此道中兴。盖以人事则鉴戒大备,以天道则气运方隆。”这个气运,不仅在同一个朝代中运作,也关联到整个历史的盛衰,所以秦、六朝、宋、元皆为诗歌的衰世,汉、唐、明则为盛世。而一个朝代中,也自有初盛中晚的演变过程。这就是一种由气运牵动的循环盛衰论。清末以来,流行的进化文学史观更是风靡一时。
近代进化论是由达尔文生物进化论转而应用到社会发展的解释,因此认为文学的发展也必然是进化的,愈晚的文学愈合理而优美。但也有些进化论者配合了循环论,例如施彭格勒(Spengler)生物有机循环的历史决定论,就曾被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运用来配合进化论,以解释我国文学的发展历程。至于阶级斗争理论对我国文学的处理,更是现代文学史上的一页旧梦。我想大家都已十分清楚了。
进化论式的历史意识表现在文学创作上,容易出现反传统的倾向,而退化式的历史意识则比较经常发生“模拟”的现象。譬如,18世纪英国文人对本国文学缺乏信心,向往希腊、罗马的古典作品,所以,凡是英文写作的作品多被译成拉丁文。而他们的创作也大量模仿了早期的作家,或平行类比,或修正采撷,或部分翻译,或“戏仿”。类似的情形在我国也屡见不鲜,尤其是明代中叶以前,前后七子以“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为号召,对于拟古也有许多理论与实践,值得我们注意。
固然站在评价的立场,大家都不太赞同文学创作而以模仿为之。但是,模仿却使得作者、作品与读者之间的锁链关系更为明确,也更能凸显文学与历史的关联。一个诗人,既不可能没有历史意识,则模仿在文学史上当然也就不会绝迹。
066。文学的历史研究
与模仿表现于创作相同,文学的历史研究也自然会出现在文学研究中。所谓文学的历史研究,主要是指文学史的研究,以及历史、传记的批评法。
文学史的研究,是要讨论文学类型的发展与嬗变,研究作家的兴起与其追求的价值与动向,探察文学活动与历史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思考价值系统与思想文化间的关联,并指出审美的评价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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