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龙零-第8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对于已经寄宿的魔兽而言,并不一定需要吃东西来维系生命,它们可以通过在主人体内吸取他们的能量为生,在那个特殊的生命空间里,消耗是很少的,除非主人维系不起了。

伊修森把面包捧在手里吃,趁冰稚邪不注意的时间藏了一块藏到爱莉丝怀里。

爱莉丝暗暗高兴,正准备要吃,却被冰稚邪一把给夺了过去,扔在泥地里使劲踩了两脚:“你要吃就吃这个吧。”

爱莉丝伤心的看着那块面包,半天不吭声了。

伊修森看不下去了,从地上站起来道:“喂,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的主人?”

冰稚邪道:“我是她的主人,要怎么对她是我的事。”

“你……”伊修森无话可说,但又看到爱莉丝主人难过的样子,气愤道:“她还是个女孩,你一点怜香惜玉,保护她的心都没有吗?”

冰稚邪轻哼一声,露出邪恶的笑容道:“没错,我就是喜欢折磨她,她也同意让我折磨,两相情愿的事与你何干。”

伊修森也是女性,她怎么能容易看到同为女性的主人被一个男孩这样欺负,抱起爱莉丝放在背上道:“主人我们走,干嘛非要做他的奴役,你又不欠他的。”

冰稚邪冷眼旁观没有说话。

“不。”爱莉丝在马背上回过神,跳下来摇头道“我要和他在一起。”

伊修森不解道:“主人,你干什么呀?为什么非要和他在一起?”

“不知道。”爱莉丝想了想道:“他是好人。”

“他是好人?”伊修森很是气愤的道:“他是在**你,他在用这种方法满足他变态的自尊心。爱莉丝,这样的男人我见多了,你太单纯了,不要被他骗了。”

爱莉丝想了一会儿,还是摇头不肯走。

主人不肯走,伊修森自然也不能背弃而去,心里又气又愤又是不解,对冰稚邪道:“这样吧,我来做你的奴役,你不要欺侮我的主人,反正我以前也被欺侮过了。”

“你?”冰稚邪冷冷道:“你以为自己还是属于爱莉丝的吗?对于奴役而言她的一切都是主人的,她是我的,你也是我的,你要服侍我那是尽你自己的本份。”

“你……”伊修森怒不可遏,抬起前蹄就要去踩他,可还没动作,伤患一动,顿时摔倒在地上。她昨天才接了胸骨,又做了手术,能动都已经是非常不错了,哪里还能攻击。

爱莉丝忙扶着她:“小心啊别乱动,你才伤昨天才做了手术。”施了一个召回术,将她收回体内。

冰稚邪看了她半晌没说话,爱莉丝也低下头,好像犯了错的女孩一般。

“走,快赶路,抓紧时间。”冰稚邪解开缰绳,跳上了马背看了看天气道:“争取在下雪以前赶到安莫西都。”

爱莉丝也只好强打精神爬上马,跟着冰稚邪。

马蹄连响,飞快的奔驰在山间路上。此季原本就已寒风肆意,加上快马一驰,更是冷得不行了。冰稚邪微微散开魔力,调配火元素来温暖自己,对于魔法师来说这一点非常好,有需要的时候任何魔法都能展施一些,不像专一的魔士,一但完全改变了自己身体的性质,也就与其它元素绝缘了。

爱莉丝也是魔法师,而且魔力比同龄人相对略高一些,但她的魔法资质很差,或者说她与元素的亲和力都很平均,说得难听一点的话就叫平庸,而且她对魔法的理解能力太差了,这一点冰稚邪似乎也看出来了。

爱莉丝要赶上冰稚邪的速度,就必须纵马全力去追。可是她目前太困了,无法集中精力,很好的控制火元素来温暖自己,再加上她并非专修火系且还只是个见习魔法师,总之把她冻得够呛,脸色惨白惨白的,更显得几分萎靡。

冰稚邪瞧在眼里,却似乎丝毫也不放在心上,依旧我行我素的策马狂奔,像是有意要摆脱她一样。

爱莉丝紧紧地攥着马鬃跟着,胸口起伏愈来愈烈,已有些感觉呼吸不过来了。她自跟着冰稚邪以后,先是连赶了几天路,又被铁拳村卫痛揍了两拳打成重伤,伤还没好又淋了一天的雨连连被殴打被侮,非是身体痛楚更是心力交瘁。仅睡了一个安稳觉,伤稍稍好了一些又被叫去乞讨,结果被围殴,昨夜又跪了大半宿,一直冻到天亮。

说实话,这种事漫说她了,一个平常人,哪怕是一个强壮的战士也未必做得来,她一个娇滴滴的公主能做到这样,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可现在又挨了饿没吃东西,还得用疲困无比的身体顶着寒风策马狂奔,这又如何受得了,登时只觉得脑袋越来越沉,天旋地转,整个人连方向都分不清了,眼前一黑,从马上摔落下来。

冰稚邪勒住马缰从马上飞下,抱起爱莉丝摸了摸她的额头冰凉无比:“这已经是她的极限了。”立时运起暖风将她裹住,将她塞入买来的睡袋中。

架起了火堆,锅子里煮起了浓姜汤。冰稚邪把手按在睡袋上,不时的用火元素温暖她的身体,抬头看了一眼要去的那个方向,叹了一声:“冰稚邪,你这是干什么呀?自己的事这么急,还有心情训练她。”

马‘噗噗’的叫声,嘴里头冒着热气,它们也知道寒冷,向火堆边又靠近了一些。

冰稚邪捏开她的嘴,将暖暖的姜汤一口一口的喂进去,又把自己的衣服裹在睡袋外面抱着。

过了一会儿,远远的看着有车马过来,冰稚邪取出眼镜戴上,原来是往来的商旅。

商旅的车队停下来,一个管事的从马车里探出头来道:“嘿朋友,你们是往那边去吗?”指了指前方。

“是啊。”冰稚邪道。

那管事的从马车里出来了,看了一下他怀里的姑娘,说道:“她好像是受寒了,需要帮忙吗?”

“不必了,谢谢。”

管事道:“嘿没事,谁都有落难的时候,所以就因该互相帮忙,不是吗?你的朋友冷得很厉害,我们的车上有暖炉还有小床,让她好好的睡一觉应该会更好。如果你赶路的话我们可以搭你们一程,坐在这里等可对她不好。”

冰稚邪想了一想,这队马车队是从他们刚刚来的路上过来的,但自己之前并没有见过这队马车,也就是说他们很有可能是从别的地方走上这条路,不是从自己来的小城过来,那之前就没见过面。想到这些,冰稚邪也不想太耽误时间,便道:“好吧,多谢你们了。”

“呼呼,有困难互相帮忙。”管事的道:“上我的马车吧,那里更舒服一点。”又对随卫道:“来来,把他们的马带上。”

冰稚邪抱起爱莉丝跳上了他们的马车。

正文第一百四十四章豪华的商队

车厢里果然温暖,不止温暖还有豪华。转载自我看書齋在外面看上去好像只有那么大,可一进来,简直就像个小屋一样。不但有床,还有写字柜,地上铺了地毯,壁上附着软锦,马车天花板上还嵌了一颗照明的光晶石。这种香车宝辇,无非商富,也不敢这般乘坐。

那管事人或许是老板把,把小床借与爱莉丝睡下,盖上了被子,可是比鸭绒睡袋舒服多了。

冰稚邪坐在小方凳上与那人对面而坐,两人中间还有个小方桌,桌下是炉火碳盆,桌上是瓜果桃李,点心甜食,还有一瓶红酒。

“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叫克罗泊。”管事的问。

冰稚邪道:“我叫艾历克斯。”

“艾历克斯兄弟,请不要客气,桌上的东西随便吃。”那克罗泊做了个不要客气的手势,问道:“你们要去哪里呀?”

“梵特赛城。”冰稚邪道。

那克罗泊想了一想道:“这一路前去好像没有梵特赛城。哦,你说的是梵特灵城吧。”

冰稚邪笑道:“是啊,记不清楚了。不介意我问一下,你们是做什么生意的吗?心里有些好奇,能乘这么漂亮马车的,一定不是一般的商人吧?”

“哈哈哈哈。”克罗泊大笑道:“什么生意都做一点吧,这次带的主要是兵器、盔甲和一些珠宝。要不要看一下,很不错的哦。”

“不用了。”冰稚邪看着桌上的红酒问道:“克罗泊先生一定经常喝酒吧?这是‘红玫瑰’吧,富商都喜欢喝。”拿起来看了看道:“这年份的卖得很贵啊。”

克罗泊笑道:“嗯,我很喜欢喝酒,有钱的人不都好这一口吗?你要不要来一点。”

冰稚邪摇了摇头:“克罗泊先生,我有点困了,想睡一下。”

“哦。”克罗泊看了一眼床上的姑娘,说道:“这床太小,要么到别的马车上去睡吧,那里也有床。”

“不必。”冰稚邪倚在身后的小柜子上闭了闭眼睛:“在这里睡就很好,我还担心我朋友的病。”

“好吧。”克罗泊也不勉强,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喝了一口,却皱了皱眉。

哗哗的马车声也不知道行了多久,慢慢停了下来,很快外面就吵嚷嚷了,锅盆声、肉香味飘进了马车。

“嘿小兄弟。”克罗泊叫醒冰稚邪道:“吃午饭了,一起下来吃吧。”

冰稚邪看了一眼床上的爱莉丝。

克罗泊道:“别担心,她会好的。”

冰稚邪点了点头,与他一起下了马车。

这是一个平坦的山坡上,虽是山坡却不陡峭,而是依着山势,缓缓爬升。马车就山坡的路中间,随扈的护卫兵则在不远弄着吃的。吃的东西很丰富,有浓汤有烤肉,当然还少不了烈酒,大家聊天,吃肉,一解路上的沉闷气氛。

克罗泊与冰稚邪边吃边说,问长问短,拉东拉西,聊得甚是亲密。

忽然有个人喊道:“嘿东家,酒不够啊。”

克罗泊道:“不够你自己去拿呀。”

那人道:“我们的酒在路上早就喝了,把您那箱上等的白酒拿出来吧,也让哥几个解解谗。”(这里白酒是指白葡萄酒。)

“是啊是啊是啊……”旁边的人都叫了起来。

克罗泊道:“嗬,我说你们补给的时候只买了那点酒,原来是惦念着要喝好的。去吧去吧,拿来也让我和艾历克斯兄弟喝几杯。”

看到那个人向马车走去,冰稚邪突然道:“克罗泊先生,我好像见过你。”

“不可能,我……”克罗泊一愣,皱起了眉头,站起来,拔出了腰间的配剑。其他人也全都亮出了兵刃。

冰稚邪笑道:“是啊,为什么不可能?你又不知道我从哪个城里出来的。除非你已经知道了,得到消息就绕道赶来。”

一个卫士叫道:“冰稚邪,,我们这里三十五个兄弟,你乖乖束手就擒吧!”

那克罗泊向旁边几个人打了个眼色,又有几个人马上向马车跑去,车上有爱莉丝公主。克罗泊问道:“你怎么会怀疑的?”

冰稚邪笑了一声:“没什么,既然是逃犯,怎么也得有点警觉心吧。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拉我上车,不小心一点怎么能行。”

“你还挺谨慎。”

“哼。”冰稚邪道“说实话,你们为了抓我真是煞费苦心啊,就带的那些货物,花了不少钱吧。按理说你们布置得很巧妙,带着那么一大笔货物的商人,谁会想得到是来抓人的。”

“可是我们还是露出了破绽。”克罗泊想了想,道:“是那杯酒,那杯我在马车上喝的酒。”

冰稚邪道:“不错。经常喝葡萄酒应该会知道,在那么高的温度里酒会变坏,像你这种有钱的富商,又经常喝酒的人怎么会不知道,把酒放在那么高温度的马车里?而且有富贵人都知道,酒要横着放,怎么会直接放在桌上,这太不自然了。除非你根本就不是富贵之人,也很少喝葡萄酒,或者喝过却没注意过。也是,像这种品酒的事,不是品酒师,不是经常喝酒的人,一般人未必会注意吧。”

“你知道的还挺多。”

冰稚道:“知识就像大海,只有容纳和更广,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强。”

“我可看不出知道怎么喝酒能让你变得有多强。”克罗泊回头看了一眼,几个伙伴都已经守护好了公主的马车,正要驾车离开,笑道:“哼,现在公主已经被我们救到了,你没了人质,以为会是我们这么多人的对手吗?”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冰稚邪见他们驾车离开,心里头倒不是很担心,他们是不会伤害爱莉丝的。

战斗的气息陡然而起,刀剑光刃魔法战气四面袭来。冰稚邪顿时就感觉到这里人都是久经战阵的高手,很多人都实力不菲,多有高阶职业的实力,其中眼前的克罗泊更是厉害,双手两把银钩舞动时有如毒蛇攻击,即快又准。那银钩前端呈紫色,显是淬过毒,却不知致不致命。钩锋划过的银光,有冰元素的跃动,对方是个冰系的骑士。

骑士与魔士不同,虽然都会魔法,都擅格斗,但骑士是以格斗战为主,魔法为辅。魔法的技能,多是以增加自己身体的能力或是将魔法与格斗技组合施展,实力的上升是一步一个台阶,很是明显。而与魔士相同的,骑士也会学一点的魔士能力,虽然不会完全改变自己的体质,但也能学到瞬间一定程度的改变身体某一部分的能力,使之魔技组合能更好的发挥,这种骑士就叫真骑士。

魔法师则不能达到这一点,魔法师必须保持自己身体各元素的平衡性,不能让自己的身体有一丝毫的改变,否则会很影响到别的魔法发挥。骑士则不用,他必竟还是以格斗战为主,只要有一项能力加强自己就够了,别的方面略学一点以扩充自己的全面性就行。

很显然冰稚邪眼前的就是一名真骑士,而且是一个非常厉害的真骑士。更为之棘手的是他的魔兽风骨狼,这种关节背脊上长着如锋刃般骨刺的狂狼是一个战斗的好手。不但攻击强、速度快,还且风系魔法运用得非常好,一般都可堪比一个中级风系魔法师,是很多骑士首选的魔宠之一。

狼啸如吟,狂风乱舞,那风之刃如同麻花一样,在冰稚邪身边乱划乱割。风骨狼更是吟起旋风,在冰稚邪身上卷起。

冰稚邪左挡右防,闪避不停,攻击他的可不是这一只狼而已,那雷石乱刺,双华之技,魔法幻舞,骑士爆裂,在他身边不时震起炸起,如同放爆竹连绵不绝。

这可不是与比莫耶那时的一对一单挑,也不是秒杀真骑士皮皮坎那咱情况。终级魔法师和真骑士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比莫耶会被冰稚邪那么快打败,是因为他二人同为主冰系,对彼此之技能非常熟悉,而实力更高,经验更丰富的冰稚邪自然能占到绝对的上风。而对于皮皮坎,他已然受了重创,又加之轻敌,所以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